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安明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黎安明先生通讯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于2024年5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监事李燎原先生之配偶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燎原先生系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于2024年5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监事李燎原先生之配偶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燎原先生系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