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董事长ZHANG JINSHAN先生、董事孟德庆先生、独立董事沈晓良先生和独立董事屠斌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ZHANG JINSHAN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ZHANGJINSHAN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严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经总经理ZHANG JINSHAN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