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路晓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路晓燕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征集人路晓燕女士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2、征集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相关议案也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
征集人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3、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截止2024年6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期限:2024年6月6日(星期四)、6月7日(星期五)、6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权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A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权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A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
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权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25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031
联系电话:0757-82666287
联系传真:0757-82729200
联系人:陈虹、赖巧茹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权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由公司聘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表决权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期限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
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③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④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 路晓燕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 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