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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5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4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 月24日09:15至9:25,0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0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合法、法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35人,代表股份536,319,6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68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0人,代表股份511,871,2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42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5人,代表股份24,448,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6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3人,代表股份45,003,5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92%。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274,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7%;反对1,771,6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弃权273,3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958,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5.4560%;反对1,771,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66%;弃权273,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4%。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274,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7%;反对1,528,4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0%;弃权516,5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958,543股,占出席会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274,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7%;反对1,624,9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弃权419,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958,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5.4560%;反对1,624,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08%;弃权419,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2%。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368,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2%;反对1,725,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6%;弃权225,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052,543股,占出席会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408,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7%;反对1,685,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2%;弃权225,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092,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5.7537%;反对1,685,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42%;弃权225,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0%。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408,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7%;反对1,685,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2%;弃权225,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092,543股,占出席会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58,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60%;反对2,044,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958,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5.4560%;反对2,044,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170,3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2%;反对1,883,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2%;弃权265,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854,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5.2240%;反对1,883,4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51%;弃权265,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9%。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234,7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2%;反对1,725,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6%;弃权359,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918,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5.3671%;反对1,725,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31%;弃权35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657,3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8%;反对6,3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1%;弃权359,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341,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5.1960%;反对6,3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42%;弃权359,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66,7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78%;反对3,196,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3%;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66,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2.8078%;反对3,196,7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3%;弃权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昀、李思宇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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