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24 日 12:00。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董事 18 人(包括独立董事 8 人),董事长孙建一,董事邵 平、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李敬和、王开国、陈伟、胡跃飞、卢迈、刘 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共 18 人参加了本次通 讯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 年第四季度会计核销的 议案》。 同 意 2012 年 第 4 季 度 会 计 核 销 零 售 信 贷 类 出 账 本 金 额 折 人 民 币 205,746,173.16 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 1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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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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