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国际放弃新华三1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23年5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与H3C Holdings Limited和Izar Holding Co(统称“交易对方”)签署了《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紫光国际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H3C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HPE开曼”)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48%股权,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Izar Holding Co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1%股权,合计购买新华三49%股权。
综合考虑前期协议履行义务、自身货币资金情况和可融资渠道等因素,经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紫光国际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经修订和重述的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对新华三少数股东股权收购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紫光国际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HPE开曼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29%股权,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Izar Holding Co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1%股权,合计购买新华三3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本次交易之外,紫光国际与HPE开曼签署了《后续安排协议》,就HPE开曼所持新华三19%股权的多种远期处置安排等事宜进行约定,其中包括在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紫光国际将放弃剩余新华三1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以下简称“本次放弃权利”)。HPE开曼有权将所持新华三19%股权一次性出售给满足特定条件的第三方。
关于本次交易及剩余新华三19%股权的多种远期处置安排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本次放弃权利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放弃权利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HPE开曼持有剩余新华三19%股权。HPE开曼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H3C Holdings Limited |
注册号码 | MC-180539 |
授权资本(美元) | 50,000.00 |
成立日期 | 2007年1月16日 |
住所 | 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 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
主营业务 | 投资管理 |
股东情况 | Hewlett-Packard The Hague B.V持有其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
登记证号码 | 34022226 |
注册资本 | 95,518,754美元 |
成立日期 | 2003年10月29日 |
地址 | Room 2301, Caroline Centre, Lee Gardens Two, 28 Yun Ping Road, Causeway Bay, Hong Kong |
主营业务 | ICT基础设施及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 |
股东情况 | 紫光国际持有其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628,835.25 | 4,304,316.56 |
负债总额 | 3,678,323.17 | 3,278,364.41 |
净资产 | 950,512.08 | 1,025,952.15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193,865.16 | 1,213,211.04 |
营业利润 | 332,163.14 | 81,696.92 |
净利润 | 341,069.22 | 75,382.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516.52 | -33,114.29 |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放弃权利系《后续安排协议》中约定的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HPE开曼所持新华三19%股权的多种远期处置安排之一。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不存在其他方受让HPE开曼所持新华三19%股权的情形,不涉及放弃权利的定价、定价政策或定价依据。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放弃权利系公司综合考虑前期协议履行义务、自身货币资金情况和可融资渠道等因素,与HPE开曼协商达成的合意。本次放弃权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亦不会造成公司所拥有新华三股权比例的下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