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中有关核查事项的说明 |
大华核字【2024】0011010785号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中有关核查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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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中有关核查事项的说明 | 1-77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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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中有关核查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078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05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提及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或公司)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问题一:关于业绩亏损。年报显示,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5亿元,同比下降12.47%;实现归母净利润-0.96亿元,由盈转亏,主要是行业需求收敛,为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销售单价一直徘徊于历史低位,导致销售毛利大幅减少,利润空间持续压缩;毛利率由上市前2018年的38.45%下滑至2023年的8.76%。请公司:(1)区分不同产品类型,结合产品价格及销量变动情况,量化分析本年度净利润亏损的原因;(2)结合主要产品供需情况、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行业内相关企业的竞争策略、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等,说明上市前后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需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4)结合近年来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变化情况,说明公司巩固核心竞争力的举措是否达到预期效果;(5)针对主要产品下游行业需求收敛、市场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事项充分提示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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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分不同产品类型,结合产品价格及销量变动情况,量化分析本年度净利润亏损的原因
(一)近两年公司分产品价格及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年度 | 项目 | 收入占比 | 销售数量 (吨) | 销售价格 (元/千克) | 单位成本 (元/千克) | 毛利 (万元) |
2023 | 光引发剂: | |||||
主要光引发剂 | 49.48% | 13,752.94 | 44.43 | 40.70 | 5,137.29 | |
其他光引发剂 | 27.34% | 5,436.39 | 62.08 | 53.59 | 4,618.41 | |
小计 | 76.82% | 19,189.33 | 49.44 | 44.35 | 9,755.70 | |
精细化学品 | 20.24% | 33,069.39 | 7.56 | 7.23 | 1,088.20 | |
其他产品 | 2.94% | - | - | - | 42.57 | |
合计 | 100.00% | - | - | - | 10,886.47 | |
年度 | 项目 | 收入占比 | 销售数量 (吨) | 销售价格 (元/千克) | 单位成本 (元/千克) | 毛利 (万元) |
2022 | 光引发剂: | |||||
主要光引发剂 | 50.46% | 11,092.53 | 64.19 | 51.68 | 13,874.31 | |
其他光引发剂 | 29.68% | 5,069.19 | 82.62 | 63.53 | 9,675.34 | |
小计 | 80.14% | 16,161.72 | 69.97 | 55.40 | 23,549.65 | |
精细化学品 | 17.02% | 30,937.67 | 7.76 | 7.04 | 2,235.33 | |
其他产品 | 2.84% | - | - | - | 427.74 | |
合计 | 100.00% | - | - | - | 26,212.73 | |
年度 | 项目 | 收入占比 | 销售数量 (吨) | 销售价格 (元/千克) | 单位成本 (元/千克) | 毛利 (万元) |
变动 | 光引发剂 | - | 3,027.61 | -20.53 | -11.05 | -13,793.96 |
精细化学品 | - | 2,131.72 | -0.20 | 0.19 | -1,147.13 | |
其他产品 | - | - | - | - | -385.17 | |
合计 | - | - | - | - | -15,326.26 |
注:主要光引发剂系占营业收入5%以上的TPO/TPO-L、184、1173、907、DETX产品
如上表所述,1.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使得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降幅大于成本降幅,虽然公司通过竞争性策略获得销售量的增长,但产品销售毛利仍大幅下降。2.2023年精细化学品销售量为33,069.39吨,年度报告原列示为34,571.93吨,因合并层面与其相关的收入已抵消,其销量也应予以抵消。
(二)近两年公司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 |
销售毛利 | 10,886.47 | 26,212.73 | -15,326.26 |
第 3 页经营税金和费用
经营税金和费用 | -20,553.32 | -20,179.87 | -373.45 |
投资盈利 | 1,619.59 | 4,200.78 | -2,581.20 |
减值损失 | -2,454.31 | -4,287.14 | 1,832.82 |
补助及其他损益 | 1,470.56 | 676.98 | 793.58 |
营业外收益 | -1,102.36 | -916.92 | -185.43 |
所得税费用 | -259.94 | -1,404.16 | 1,144.21 |
净利润 | -10,393.31 | 4,302.40 | -14,695.71 |
2023年度公司销售毛利减少较多,不能覆盖经营费用,从而导致亏损。
二、结合主要产品供需情况、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行业内相关企业的竞争策略、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等,说明上市前后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产品供需情况
公司产品涵盖了TPO/TPO-L、184、1173、907、369等主流光引发剂品种,作为UV涂料、UV油墨重要的光固化材料,公司产品在装修建材涂装、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电子电器产品涂装、玻璃装饰、光纤制造、复合材料等领域已得到较为成熟的应用。
近年来由于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导致房地产产业链相关行业业务收缩,公司TPO、1173、184等产品的重要应用方向包括房地产相关的地板、家居等行业,境内市场需求受到较大影响,仍处于底部区域。公司与国内房地产相关的光引发剂销量及毛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产品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
销量 | 毛利 | 销量 | 毛利 | 销量 | 毛利 | 销量 | 毛利 | 销量 | 毛利 | |
与国内房地产相关的光引发剂 | 5,203.20 | 17,248.45 | 6,399.83 | 11,048.89 | 6,519.16 | 10,832.11 | 4,910.67 | 2,455.59 | 6,249.42 | 467.16 |
全部光引发剂 | 14,097.17 | 49,634.31 | 16,991.36 | 24,995.93 | 20,351.27 | 33,958.58 | 16,161.72 | 23,549.65 | 19,189.33 | 9,755.70 |
占比 | 36.91% | 34.75% | 37.67% | 44.20% | 32.03% | 31.90% | 30.38% | 10.43% | 32.57% | 4.79% |
注:与国内房地产相关的光引发剂为1173、184、TPO产品
同时,受俄乌战争等不稳定因素影响,部分境外客户的生产和需求明显减弱,2022年度出口销售有较明显的下滑。近年来,公司光引发剂出口销量及毛利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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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吨、万元
产品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
销量 | 毛利 | 销量 | 毛利 | 销量 | 毛利 | 销量 | 毛利 | 销量 | 毛利 | |
外销光引发剂 | 6,397.44 | 27,348.61 | 7963.48 | 12005.09 | 10,732.99 | 17,929.75 | 8,061.14 | 15,267.68 | 9,276.35 | 5,701.71 |
全部光引发剂 | 14,097.17 | 49,634.31 | 16,991.36 | 24,995.93 | 20,351.27 | 33,958.58 | 16,161.72 | 23,549.65 | 19,189.33 | 9,755.70 |
占比 | 45.38% | 55.10% | 46.87% | 48.03% | 52.74% | 52.80% | 49.88% | 64.83% | 48.34% | 58.44% |
注:外销光引发剂包括184、TPO/TPO-L、1173、DETX、1819、OMBB、907、ITX等产品
为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以及下游市场需求低迷带来的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采取了灵活的销售策略和价格策略,使得公司产品销量止跌回升。
2019年以来,公司光引发剂的销售数量与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年度 | 项目 | 销售数量 (吨) | 变动比例 | 销售价格 (元/千克) | 变动比例 |
2023 | 光引发剂 | 19,189.33 | 18.73% | 49.44 | -29.34% |
2022 | 光引发剂 | 16,161.72 | -20.59% | 69.97 | 16.85% |
2021 | 光引发剂 | 20,351.27 | 19.77% | 59.88 | 3.13% |
2020 | 光引发剂 | 16,991.36 | 20.53% | 58.06 | -37.08% |
2019 | 光引发剂 | 14,097.17 | 27.22% | 92.27 | 6.62% |
同行业可比公司亦采取了与公司相似的销售策略。扬帆新材在其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受竞争加剧、下游需求波动的影响,近年来辐射固化行业整体陷于周期低谷,公司采取策略性降价参与竞争,以稳定市场占有率。积极的价格策略、优质的产品品质和稳定的产品供应,使公司在竞争中具备优势”。固润科技在其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选择全面而灵活的营销策略,有效提升了市场占有率。虽然短期内压缩了利润空间,但从长远看,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各项风险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具备较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强力新材与公司的下游应用领域不同,故两者在各自市场中面临的竞争强度不同,强力新材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其销售策略。
(二)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千克
产品名称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光引发剂 | 49.44 | 69.97 | 59.88 | 58.06 | 9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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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千克
项目 | 2023年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二苯基氯化膦 | 2.56% | 38.94 | 55.98 | 39.67 | 32.54 | 75.26 |
环己甲酸 | 4.04% | 14.26 | 16.62 | 15.21 | 15.35 | 21.57 |
三氯化铝 | 2.14% | 4.56 | 5.63 | 6.23 | 4.61 | 4.77 |
二硫代二苯甲酸 | 2.39% | 47.03 | 77.65 | 63.59 | 48.04 | 61.48 |
异丁酸 | 2.07% | 8.54 | 11.68 | 11.59 | 8.16 | 14.16 |
注:公司产品品种众多,产品对应的原材料种类较多且分散,上表列示的是主要原材料情况。
(三)行业内相关企业的竞争策略、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情况
1.行业内可比公司的竞争策略
公司 | 竞争策略 |
久日新材 | 光引发剂:产品系列全,已具备184、TPO、1173、907、369、DETX、ITX、PBZ、TPO-L、379、BDK、OMBB、MBZ等十几种光引发剂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三大光固化生产基地湖南久日、内蒙古久日、山东久日保证了供应稳定;公司通过收购、参股原材料供应商的方式,保证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公司通过提供优质的应用服务以保证客户的顺利使用;通过新产品研发增强客户粘度。 精细化学品:多为光引发剂的直接或间接的原材料,通过保证上游原料的供应能力,以提升产业链的竞争优势。 |
扬帆新材 | 光引发剂:拥有两个生产基地,具备184、1173、TPO、907、369、379、ITX、BMS等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从而保障了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精细化学品:在医药、农药、染料等的有机中间体领域有稳定的市场份额,是国内巯基化合物系列产品品种较为齐全的企业之一。 |
固润科技 | 光引发剂:产品主要覆盖TPO、XBPO、FMT、TPO-L、ITX等主流型号,是国内XBPO和FMT的主要供应商。 精细化学品:具备苯基二氯化磷、二苯基氯化磷等苯基磷化物的工业化生产能力,实现了核心原材料苯基磷化物的自主供应,能够有效控制生产成本。 |
强力新材 | 为光刻胶厂商提供光引发剂(包括光增感剂、光致产酸剂)、光刻胶树脂等产品,拥有稳定而优质的客户,具有技术和创新优势,产品结构合理、配套性强,技术服务能力强。 |
注:扬帆新材、固润科技、强力新材的竞争策略截取自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全国产量最大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产品品类、研发与技术服务能力、稳定供货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拥有强的竞争优势,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市场竞争地位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产品品类优势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具备184、TPO、1173、907、369、DETX、ITX、P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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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O-L、379、BDK、OMBB、MBZ等十几种光引发剂的规模化生产能力,较之竞争对手,公司产品线更为齐全,拥有为下游客户提供一站式原材料供应的能力。
(2)研发与技术服务能力
公司研发能力突出,在产品、技术、工艺、设备等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均具有较强竞争优势。截至2023年底,公司拥有15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01项、实用新型专利54项;公司主持2项、参与7项行业标准的编制(光引发剂行业共11项),并承担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在原有针对光引发剂产品及生产工艺研发的基础之上,公司还开发出系列大分子光引发剂、低气味和UV LED光引发剂等新产品,并积极探索对多种型号光引发剂的混合复配使用,以及光引发剂与单体、树脂结合使用的研究开发,使公司针对下游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稳定供货能力
公司通过布局合理的生产基地及外部战略协作,实现主要光引发剂产品多基地生产与供应,从而保障对下游客户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公司不断增加光引发剂品种,以满足客户对更多种类光引发剂的需求。
最后,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开发了以高性能UV单体ACMO为代表的特种UV单体产品,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多优质单体材料的选择。
(四)上市前后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上市前后各期毛利率情况如下:
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毛利率 |
2019 | 133,486.61 | 37.43% |
2020 | 101,141.80 | 25.26% |
2021 | 125,245.92 | 27.54% |
2022 | 141,095.86 | 18.58% |
2023 | 123,498.56 | 8.82% |
公司上市前,2019年公司毛利率为37.43%;上市后,2020年至2023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5.26%、27.54%、18.58%、8.82%,总体呈逐步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2.2020年度,随着行业内主要供应商积极扩产,新增产能陆续投入,产品供应暂时性失衡的情况逐渐缓解,2020年开始产品价格逐渐从高位回落,行业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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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毛利率较前两年呈下降趋势,但基本与市场价格快速上涨之前的2016年、2017年保持一致。面对2020年年初开始外部客观环境影响、以及市场需求下滑的短期竞争环境,公司采取策略性降价等措施以进一步稳固和扩大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导致公司光引发剂毛利率下降。
3.2021年度,随着全球外部大环境不利影响减弱和全球市场需求复苏,公司产品价格有所回升,故2021年度毛利率较2020年度有所上升。
4.2022年度,国际大环境的不稳定因素导致化工基础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原材料成本长期居高不下。随着国家能源“双控”政策的出台,能源成本也逐渐增加,导致公司产品成本上涨明显,如下表所示:
光引发剂产品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各年平均售价(元/千克) | 69.97 | 59.88 | 16.84% |
各年平均成本(元/千克) | 55.40 | 43.20 | 28.23% |
受美元加息、俄乌冲突、国内房地产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下游需求萎缩,行业竞争激烈。虽因成本上升使得光引发剂产品平均价格有所上涨,但涨幅低于成本涨幅,导致2022年光引发剂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7.03%。另一方面,公司于2021年12月非同一控制下并购弘润化工,自2022年1月将其报表纳入并表范围。弘润化工主要产品苯甲酸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2022年度精细化学品毛利率同比下降36.97%,进一步使得公司总体毛利率下降8.96个百分点。
5.2023年度,面对行业需求收敛的不利形势,公司为巩固光引发剂领域的龙头地位,选择了灵活营销策略战术,通过降价促销,实现光引发剂销售量同比增长,增长幅度为18.73%。在提升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公司继续战略性让利于客户群,销售单价一直徘徊于历史低位,导致销售毛利率大幅下降,利润空间持续压缩。如下表所示:
光引发剂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销售数量(吨) | 19,189.33 | 16,161.72 | 18.73% |
收入(万元) | 94,868.24 | 113,078.79 | -16.10% |
平均销售单价(元/千克) | 49.44 | 69.97 | -29.34% |
成本(万元) | 85,112.54 | 89,529.13 | -4.93% |
平均成本(元/千克) | 44.35 | 55.40 | -19.95% |
光引发剂毛利率 | 10.28% | 20.83% | -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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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需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 | 2022年销售收入 | 2023年销售收入 | 变动率 | 2022年毛利率 | 2023年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百分点 |
扬帆新材 | 907、369、ITX、BMS等,主要应用于光固化材料中,而光固化材料广泛应用于PCB电路板、微电子加工、家用电器、汽车、3D打印、生物医学、光纤通讯等行业。 | 21,475.91 | 16,539.60 | -22.99% | 2.27% | -8.96% | -11.23% |
强力新材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其他用途光引发剂。电子光固化材料主要应用于PCB光刻胶、LCD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等电子材料行业,绿色光固化材料主要应用于UV涂料、油墨、胶黏剂、3D打印材料等材料行业。 | 63,592.59 | 56,566.90 | -11.05% | 33.20% | 26.98% | -6.22% |
固润科技 | TPO、XBPO、FMT等,主要应用于电子、印刷、包装、家电、通讯、计算机等行业。 | 35,070.39 | 35,655.78 | 1.67% | 34.02% | 19.15% | -14.87% |
公司 | 184、1173、TPO/TPO-L、ITX/DETX、907、369等,主要应用于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电子胶等多种行业。 | 113,078.79 | 94,868.24 | -16.10% | 20.83% | 10.28% | -10.55% |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扬帆新材、强力新材仅统计光引发剂业务数据。
由上表可知,受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影响,光引发剂行业内主要公司2023年毛利率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滑趋势;除固润科技外,营业收入亦整体呈下滑趋势。但由于各公司产品结构、下游应用领域以及市场竞争能力及策略不同,各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比例幅度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收入下降幅度略低于扬帆新材,主要原因为与扬帆新材相比,公司产品线更加丰富,市场下行阶段抗市场冲击的韧性更强;公司产能利用率高于扬帆新材,公司的毛利率高于扬帆新材,加之产品结构不一致,对应成本不完全相同,毛利率下降幅度略有差异,整体下降幅度趋同。
公司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幅度均高于强力新材,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强力新材光引发剂产品及下游应用领域不同。强力新材主要产品是PCB光刻胶光引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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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应用领域主要为PCB、LCD和半导体,公司主要光引发剂应用领域在UV涂料、UV油墨和UV胶粘剂;二者应用领域不同,产品原材料和价格差异较大,故两者不具有直接可比性。根据强力新材2023年年报披露数据,强力新材除PCB光刻胶光引发剂、LCD光刻胶光引发剂以外的其他用途光引发剂2023年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6.19%,毛利率下降22.36个百分点,与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且下滑幅度均大于公司,表明基于产品线丰富和规模优势,公司在市场行情下行阶段具有更好的抗风险能力。固润科技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7%,毛利率下滑14.87%。根据其年报披露,2023年其境内收入同比增长0.19%,毛利率下滑13.56%;境外收入同比增长9.07%,毛利率下滑22.24%。固润科技2023年实现光引发剂系列产品销售量同比增长30%-35%,而公司光引发剂产品销售量同比增长18.73%,即与公司相比,可能固润科技整体降价幅度更大,从而导致其毛利率下降幅度大于公司且营业收入实现小幅增长。
四、结合近年来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变化情况,说明公司巩固核心竞争力的举措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一)近年来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
因行业协会未提供过光引发剂全行业的规模情况,公司无从得知国内外光引发剂全行业的销售量、销售收入等数据,无法准确计算出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故采用与可比公司光引发剂销售量进行对比的方式来说明公司的相关情况。
主体 | 主要产品 | 光引发剂销售量(吨)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公司 | 184、1173、TPO/TPO-L、ITX/DETX、907、369等 | 14,097.17 | 16,991.36 | 20,351.27 | 16,161.72 | 19,189.33 |
扬帆新材 | 907、369、ITX、BMS等 | - | 1,435.91 | 3,151.70 | 2,254.52 | 2,405.76 |
固润科技 | TPO、XBPO、FMT等 | - | - | - | - | - |
强力新材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其他用途光引发剂 | 6,017.75 | 5,720.36 | 7,978.81 | 6,904.74 | 6,821.96 |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固润科技未披露其销量情况,扬帆新材未披露其2019年销量情况。
(二)公司巩固核心竞争力的举措,预期效果的达成情况
如上表所述,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通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投入研发新品等举措,稳住了市场份额。2023年度,面对行业需求收敛的不利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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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巩固光引发剂领域的龙头地位,选择了灵活营销策略战术,实现光引发剂销售量同比增长,增长幅度为18.73%。因此,公司所采取的巩固举措竞争力的举措达到了预期效果。
五、针对主要产品下游行业需求收敛、市场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事项充分提示风险目前,俄乌冲突仍在延续,石油输出国组织对石油产能减产、限产,未来上游原材料成本仍可能在高位运行。而下游需求暂未见明显恢复,供求关系仍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同时同行恶性竞争仍会进一步加剧,最终会导致光引发剂的价格出现下滑。公司毛利率变动受到下游市场需求、市场供应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公司与竞争对手价格策略等多种因素影响,不排除存在短期内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公司已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六、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久日新材的财务报表、收入、成本、毛利率等数据,并在年度审计时核实,分析导致2023年度出现亏损的原因。
2.获取久日新材主要产品各期的产购销数量、原材料采购数量和金额等数据,与管理层讨论公司与竞争对手的核心竞争力,结合所获取的售价、成本单价等数据,分析各期的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3.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定期报告中的毛利率数据。与管理层讨论公司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分析久日新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原因。
4.结合久日新材销售数据,了解行业和公司光引发剂业务市场占有率变动情况,与管理层讨论公司所采取的巩固核心竞争力举措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5.与管理层讨论毛利率下滑的原因与趋势,检查公司对主要产品下游行业需求收敛、市场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事项所进行的提示风险。
(二)核查意见
1.久日新材2023年度出现亏损的原因是产品销售毛利的大幅下降,不能覆盖经营税费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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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久日新材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大于原材料等产品成本下降幅度所致。
3.久日新材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均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下降,趋势一致。但因产品结构不同,下降幅度有所不同。
4.久日新材近年来的市场占有率保持稳定,公司所采取的巩固核心竞争力举措已达到预期效果。
5.久日新材已在年报中对主要产品下游行业需求收敛、市场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事项所进行充分提示风险。
问题二:关于营业收入和客户。年报显示,分地区看,2023年出口收入4.99亿元,同比下滑19.24%,毛利率为11.68%,较上年减少13.47个百分点;分销售模式看,贸易商收入4.83亿元,同比下滑6.36%,毛利率为8.06%,较上年减少12.08个百分点;分季度看,各季度营业收入占比呈递增趋势,但第四季度销售净利率最低,单季度业绩分布情况与以往年度存在差异。请公司:(1)按照国内和出口、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维度,分别列示前五大客户名称、基本情况、合作年限、交易内容、销售额及占比、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以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与上年度排名变化的原因;(2)说明出口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国内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不一致的原因;出口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的匹配情况;(3)说明贸易商客户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与终端客户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不一致的原因;(4)结合销售及收款模式、交易习惯、所处行业季节性特征等,说明2023年度经营业绩的季节性分布与以往年度存在差异、第四季度销售净利率最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年末集中确认收入和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回复:
一、按照国内和出口、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维度,分别列示前五大客户名称、基本情况、合作年限、交易内容、销售额及占比、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以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与上年度排名变化的原因
(一)近两年国内销售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大华核字[2024]0011010785号有关核查事项说明
第 12页集团客户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终端/贸易客户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恒兴集团 | 终端 | 1 | 2 | 注册地:华容县三封寺镇华容高新区三封工业园025号 注册资金:6,29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6-03-10 主营内容:涂料制造;涂料研发;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紫外光(UV)固化涂料(漆)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销售;涂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年 | 光引发剂 | 否 | 21,276,615.30 | 1.72% | 11,207,045.72 | 21,542,371.68 | 1.53% | 9,732,568.72 |
储长青控制企业 | 贸易 | 2 | 21 | 注册地: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新峰路269号23#101 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07-12 主营内容:研发、销售:建筑新材料、非危险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化工机械设备、日用品、化妆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年 | 光引发剂 | 否 | 18,831,030.99 | 1.52% | 1,529,420.00 | 8,952,743.39 | 0.63% | 1,366,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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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终端/贸易客户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江西永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终端 | 3 | 234 | 注册地: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 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11-05 主营内容: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年 | 苯甲酸 | 否 | 18,028,495.59 | 1.46% | 2,974,274.62 | 417,610.62 | 0.03% | 26,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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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终端/贸易客户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宜都市友源实业有限公司 | 终端 | 4 | 14 | 注册地:宜都市枝城镇官坪村(宜都化工园二路9号) 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08-12 主营内容: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得向社会公众销售理财类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年 | 苯甲酸 | 否 | 16,165,734.56 | 1.31% | 2,641,272.34 | 11,995,752.22 | 0.85% | 2,5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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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终端/贸易客户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凯疆集团 | 贸易 | 5 | 3 |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8号2207A室 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07-28 主营内容:一般项目:从事新材料科技、信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日用百货、橡胶制品、建筑装潢、包装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年 | 光引发剂 | 否 | 14,547,345.13 | 1.18% | 415,800.00 | 20,230,761.07 | 1.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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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终端/贸易客户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沾化鹏辉化工有限公司 | 终端 | 10 | 1 | 注册地: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城东工业园富源五路东 注册资金:1,3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09-07 主营内容: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池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3年 | 苯甲酸 | 否 | 10,503,053.07 | 0.85% | 1,619,472.66 | 26,287,858.44 | 1.86% | 232,66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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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终端/贸易客户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艾坚蒙集团 | 贸易 | 41 | 4 |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灵路118号1406B室 注册资金:2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5-08-10 主营内容:一般项目:受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贸易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年 | 光引发剂 | 否 | 4,875,849.58 | 0.39% | 1,846,102.49 | 17,842,610.62 | 1.26% | 4,113,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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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终端/贸易客户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飞凯集团 | 终端 | 45 | 5 |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 注册资金:51,566.936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04-26 主营内容:高性能涂料研发与中试,自研技术的转让;集成电路制造封装焊接材料的研发与中试、加工、销售;光电材料的研发与中试、加工、销售;电子零件用及各种相关用途的环氧塑封成型材料的销售,化学品(危险品限许可证规定范围)、电子元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等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危险化学品、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年 | 光引发剂 | 否 | 4,617,592.94 | 0.37% | 1,365,090.00 | 17,640,442.48 | 1.25% | 2,919,178.13 |
1、报告期内,国内销售主要客户未流失,部分主要客户近两年销售收入排名有所变化,原因如下:
2023年公司境内客户中储长青控制企业及江西永顺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为:(1)公司凭借灵活的定价策略,除与储长青控制的苏州麦森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持稳定合作外,与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青威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新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导致销售额增加;(2)江西永顺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的产品为苯甲酸,为公司孙公司弘润化工新开发客户,随着其产能释放,在2023年苯甲酸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沾化鹏辉化工有限公司、艾坚蒙集团、飞凯集团销售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1)沾化鹏辉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沾化鹏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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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润化工的主要客户,采购弘润化工的苯甲酸生产苯甲酰氯,公司于2021年12月非同一控制下并购弘润化工,自2022年1月将弘润化工的财务报表纳入并表范围,沾化鹏辉因采购量较大,一跃成为合并报表的第一大客户。2023年度沾化鹏辉因生产量减少,相应采购量减少;(2)艾坚蒙集团因其国内工厂开工,导致部分需求转为其自产,采购量减少;(3)飞凯集团新增自产TPO替代产品计划,采购量减少。
2、上市时(2019年)前五大客户在2023年变动情况:
项目 | 2019年度 | 2023年度 | 退出原因 | ||||
排名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排名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
境内客户 | 1 | 双键集团 | 31,522,765.02 | 1 | 恒兴集团 | 21,276,615.30 | 双键集团业务萎缩,原因未知 |
2 | 飞凯集团 | 27,573,546.65 | 2 | 储长青控制企业 | 18,831,030.99 | 飞凯集团新增自产TPO替代产品计划,合作减少 | |
3 | 尤为集团 | 25,297,451.58 | 3 | 江西永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18,028,495.59 | 尤为集团业务萎缩,原因未知 | |
4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 20,299,934.43 | 4 | 宜都市友源实业有限公司 | 16,165,734.56 | 杭华油墨部分产品面临非理性价格竞争 | |
5 | 张家港保税区中农化工有限公司 | 19,446,070.64 | 5 | 凯疆集团 | 14,547,345.13 | 其他客户上升,中农化工排名降到第7名 | |
合计 | 124,139,768.32 | 合计 | 88,849,221.57 | — | |||
11 | 恒兴集团 | 11,629,812.84 | 9 | 双键集团 | 11,471,948.75 | 合作增加 | |
51 | 储长青控制企业 | 3,471,858.36 | 45 | 飞凯集团 | 4,617,592.94 | 合作增加 | |
— | 江西永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27 | 尤为集团 | 6,705,752.12 | 并购弘润化工新增 | |
— | 宜都市友源实业有限公司 | 0.00 | 3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 6,423,840.70 | 并购弘润化工新增 | |
— | 凯疆集团 | 0.00 | 7 | 张家港保税区中农化工有限公司 | 12,437,300.93 | 客户业务经营规划调整 | |
排名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排名 | 客户名称 | 收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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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客户
境外客户 | 1 | AALBORZ CHEMICAL LLC DBA AAL CHEM | 148,518,923.87 | 1 | AALBORZ CHEMICAL LLC DBA AAL CHEM | 86,644,553.68 | 仍为重要客户 |
2 | NISSIN TRADING CO.,LTD. | 40,922,306.10 | 2 | 盛威科集团 | 37,992,304.44 | 仍为重要客户 | |
3 | TOPSMART VINTAGE LIMITED | 34,437,837.23 | 3 | RAHN集团 | 23,912,372.95 | TOPSMART 合作终止 | |
4 | 盛威科集团 | 34,041,836.16 | 4 | NISSIN TRADING CO.,LTD. | 23,876,445.76 | 仍为重要客户 | |
5 | DSM集团 | 30,567,009.81 | 5 | Huber集团 | 22,410,029.46 | 2021年DSM集团树脂部被科思创集团收购,2023年科思创集团排名第14名 | |
合计 | 288,487,913.17 | 合计 | 194,835,706.29 | — | |||
40 | RAHN集团 | 2,636,286.34 | — | TOPSMART VINTAGE LIMITED | 0.00 | 合作增加 | |
7 | Huber集团 | 24,420,351.26 | — | DSM集团 | 0.00 | 其他客户上升,Huber集团降到第7名 |
3、除凯疆集团外,报告期内,国内销售的主要客户注册成立时间均较长,且为各自领域内的知名企业,实力雄厚,不存在客户初创即成为公司主要客户的情况。2023年度国内销售前五大客户合作时间较短原因分析如下:
(1)储长青控制企业与公司合作时间4年,业务增长较快原因如下;储长青有一定的行业资源,自身业务也较为稳定,2019年4月至2022年公司均与其有业务合作,但不作为重点合作;2023年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市占率,增加与其合作,提升了公司在其公司的业务份额,以巩固公司在光固化行业的龙头地位,故公司与其业务增长较快。储长青控制企业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2023年营业收入 | 2022年营业收入 | 增长比例 |
苏州麦森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销售:建筑新材料、非危险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化工机械设备、日用品、化妆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9,767,986.73 | 8,952,743.39 | 9.11% |
青威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涂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 9,063,044.26 | —— | |
合计 | 18,831,030.99 | 8,952,743.39 | 110.34% |
(2)江西永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宜都市友源实业有限公司、沾化鹏辉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与公司合作时间为3年,该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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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系2021年12月非同一控制下并购的孙公司弘润化工的客户,因弘润化工规模化生产时间较短,其与客户合作时间较短。
(3)凯疆集团注册资本200万元,与公司合作时间3年,公司与其合作原因:凯疆集团与公司原客户上海卓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卓昂)属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客户由于业务调整将经营主体由上海卓昂转移至凯疆集团,公司与上海卓昂2014年开始合作。
4. 恒兴集团,应收账款占销售额比例较高的原因:恒兴集团系PVC地板装饰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作为公司重要客户,公司向其销售收入及占比逐年增加,导致应收账款金额较高。恒兴集团应收账款整体账龄较短,3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68.19%,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100.00%。目前回款情况良好,截至2024年4月30日,期后回款金额为603.65万元。
(二)近两年出口销售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集团客户名称 | 终端/贸易客户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AALBORZ CHEMICAL LLC DBA AAL CHEM | 贸易 | 1 | 1 | 注册地:C/O:KAZ DAREHSHORI;2240 29TH ST SE 100., GRAND RAPIDS, 49508 Michigan, US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2001-2-8 主营内容:批发油漆,批发化学品或相关产品专门从事化学粘合剂 | 10年 | 光引发剂 | 否 | 86,644,553.68 | 7.02% | 27,731,304.69 | 61,612,627.23 | 4.37% | 5,342,28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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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
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终端/贸易客户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盛威科集团 | 终端 | 2 | 3 | 注册地:A-106, DDA SHED, OKHLA INDUSTRIAL AREA,PHASE-II, NEW DELHI - 110020, DELHI, INDIA 注册资金:135,500,000卢比 成立时间:1997-10-28 主营内容:生产包装用的各类油墨和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和技术咨询 | 17年 | 光引发剂 | 否 | 37,992,304.44 | 3.08% | 6,825,764.10 | 42,204,449.66 | 2.99% | 7,573,787.55 |
RAHN集团 | 贸易 | 3 | 25 | 注册地:RAHN AG D?rflistrasse 120 CH-8050 Zürich 注册资金:102,000瑞士法郎 成立时间:1940-7-15 主营内容:化学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除外)、化妆品原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化学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年 | 光引发剂 | 否 | 23,912,372.95 | 1.94% | 2,752,223.90 | 6,096,783.98 | 0.43% | 180,94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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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
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终端/贸易客户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NISSIN TRADING CO.,LTD. | 贸易 | 4 | 2 | 注册地:東京都千代田区外神田二丁目16番2号 注册资金:2,000万日元 成立时间:1950-2-22 主营内容:溶剂、合成树脂、有机、无机药品、油脂等化学品、建材物流材料、进口烟草等 | 17年 | 光引发剂 | 否 | 23,876,445.76 | 1.93% | - | 43,396,269.62 | 3.08% | - |
Huber集团 | 终端 | 5 | 4 | 注册地:Plot No.808/E, Phase - II, G.I.D.C., Vapi, Valsad - 396195,Gujarat, India Location Industrial 注册资金:8.5亿卢比 成立时间:1991-11-13 主营内容:生产经营印刷油墨、印刷光油、润版液添加剂,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 | 6年 | 光引发剂 | 否 | 22,410,029.46 | 1.81% | 10,521,421.68 | 32,287,751.27 | 2.29% | 6,036,622.77 |
DIC集团 | 终端 | 8 | 5 |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园社区南山大道1035号深日油墨公司办公楼2层 注册资金:500万美元 成立时间:1985-11-25 主营内容: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印刷油墨、凡立水、上光油、稀释剂、调墨油、增(减)粘剂及印刷油墨相关的其它产品,以及油墨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14年 | 光引发剂 | 否 | 13,236,986.96 | 1.07% | 2,765,278.68 | 31,719,699.57 | 2.25% | 6,533,737.66 |
整体来看,2023年公司出口销售主要客户变动较小,其中RAHN集团2023年销售收入增加较多原因为:RAHN集团作为经销商历史悠久,团队专业,客户粘性较高,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市占率,巩固公司在光固化行业的龙头地位,进而增加了与其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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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两年终端销售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集团客户名称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盛威科集团 | 1 | 1 | 注册地:A-106, DDA SHED, OKHLA INDUSTRIAL AREA,PHASE-II, NEW DELHI - 110020, DELHI, INDIA 注册资金:135,500,000卢比 成立时间:1997-10-28 主营内容:生产包装用的各类油墨和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和技术咨询 | 17年 | 光引发剂 | 否 | 39,668,080.95 | 3.21% | 6,825,764.10 | 44,851,705.45 | 3.18% | 7,573,787.55 |
Huber集团 | 2 | 3 | 注册地:Plot No.808/E, Phase - II, G.I.D.C., Vapi, Valsad - 396195,Gujarat, India Location Industrial 注册资金:8.5亿卢比 成立时间:1991-11-13 主营内容:生产经营印刷油墨、印刷光油、润版液添加剂,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 | 6年 | 光引发剂 | 否 | 22,410,029.46 | 1.81% | 10,521,421.68 | 32,287,751.27 | 2.29% | 6,036,622.77 |
恒兴集团 | 3 | 7 | 注册地:华容县三封寺镇华容高新区三封工业园025号 注册资金:6,29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6-03-10 主营内容:涂料制造;涂料研发;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紫外光(UV)固化涂料(漆)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销售;涂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1年 | 光引发剂 | 否 | 21,276,615.30 | 1.72% | 11,207,045.72 | 21,542,371.68 | 1.53% | 9,732,568.72 |
第 25 页 集团客户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江西永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4 | 232 | 注册地: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 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11-05 主营内容: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年 | 苯甲酸 | 否 | 18,028,495.59 | 1.46% | 2,974,274.62 | 417,610.62 | 0.03% | 26,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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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
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东洋集团 | 5 | 4 | 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工业区申港路2450号 注册资金:4,14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3-01-10 主营内容:生产、加工粘胶剂、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高性能涂料及半成品,生产合成树脂用着色剂、着色树脂和复合树脂,印刷油墨的调色加工,汽车内装饰用贴粘加工片材、涂布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中试(包括与国内科研院所合作研发),转让自研成果,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商品进出口,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年 | 光引发剂 | 否 | 16,874,757.80 | 1.37% | 5,436,616.63 | 29,704,183.39 | 2.11% | 4,196,162.38 |
DIC集团 | 6 | 2 |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园社区南山大道1035号深日油墨公司办公楼2层注册资金:500万美元 成立时间:1985-11-25 主营内容: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印刷油墨、凡立水、上光油、稀释剂、调墨油、增(减)粘剂及印刷油墨相关的其它产品,以及油墨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14年 | 光引发剂 | 否 | 16,509,494.54 | 1.34% | 2,765,278.68 | 34,241,418.07 | 2.43% | 6,533,7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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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
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沾化鹏辉化工有限公司 | 11 | 5 | 注册地: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城东工业园富源五路东 注册资金:1,3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09-07 主营内容: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池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3年 | 苯甲酸 | 否 | 10,503,053.07 | 0.85% | 1,619,472.66 | 26,287,858.44 | 1.86% | 232,669.36 |
2023年公司终端销售主要客户变化为江西永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客户江西永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沾化鹏辉化工有限公司合作时间较短,原因参见“近两年国内销售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
(四)近两年贸易销售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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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AALBORZ CHEMICAL LLC DBA AAL CHEM | 1 | 1 | 注册地:C/O:KAZ DAREHSHORI;2240 29TH ST SE 100., GRAND RAPIDS, 49508 Michigan, US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2001-2-8 主营内容:批发油漆,批发化学品或相关产品专门从事化学粘合剂 | 10年 | 光引发剂 | 否 | 86,644,553.68 | 7.02% | 27,731,304.69 | 61,612,627.23 | 4.37% | 5,342,288.36 |
RAHN集团 | 2 | 22 | 注册地:RAHN AG D?rflistrasse 120 CH-8050 Zürich 注册资金:102,000瑞士法郎 成立时间:1940-7-15 主营内容:化学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除外)、化妆品原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化学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年 | 光引发剂 | 否 | 23,912,372.95 | 1.94% | 2,752,223.90 | 6,096,783.98 | 0.43% | 180,948.67 |
NISSIN TRADING CO.,LTD. | 3 | 2 | 注册地:東京都千代田区外神田二丁目16番2号 注册资金:2,000万日元 成立时间:1950-2-22 主营内容:溶剂、合成树脂、有机、无机药品、油脂等化学品、建材物流材料、进口烟草等 | 17年 | 光引发剂 | 否 | 23,876,445.76 | 1.93% | - | 43,396,269.62 | 3.0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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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
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Anstar Limited | 4 | 5 | 注册地:Unit 6, Roundwood Industrial Estate, Ossett, WF5 9SQ, United Kingdom 注册资金:87,000英镑 成立时间:2018年 主营内容:化学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除外)、化妆品原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化学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年 | 光引发剂 | 否 | 21,169,358.72 | 1.71% | 4,618,260.37 | 19,862,406.42 | 1.41% | 6,013,592.23 |
储长青控制企业 | 5 | 17 | 注册地: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新峰路269号23#101 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07-12 主营内容:研发、销售:建筑新材料、非危险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化工机械设备、日用品、化妆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4年 | 光引发剂 | 否 | 18,831,030.99 | 1.52% | 1,529,420.00 | 8,952,743.39 | 0.63% | 1,366,150.00 |
双键集团 | 6 | 3 | 注册地:新北市中和区中正路959号4楼 注册资金:8亿元新台币 成立时间:1994-2-17 主营内容:塑胶添加剂、光固化材料、电子化学品、数位印花墨水等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 12年 | 光引发剂 | 否 | 17,868,297.23 | 1.45% | 2,624,001.71 | 29,283,940.59 | 2.08% | 5,517,96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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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
名称
集团客户名称 | 2023年排名 | 2022年排名 | 基本情况 | 合作年限 | 交易内容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023年 | 2022年 |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销售额 | 占比 | 应收款项 | |||||||
凯疆集团 | 8 | 4 |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8号2207A室 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07-28 主营内容:一般项目:从事新材料科技、信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日用百货、橡胶制品、建筑装潢、包装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年 | 光引发剂 | 否 | 14,547,345.13 | 1.18% | 415,800.00 | 20,230,761.07 | 1.43% | - |
2023年公司贸易销售主要客户变化为RAHN集团以及储长青控制企业,原因参见“近两年国内销售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及“(二)近两年出口销售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客户储长青控制企业、凯疆集团合作时间较短,原因参见“近两年国内销售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客户Anstar Limited合作时间3年,时间较短,该客户系公司新开发的客户,因其有比较好的客户资源,公司与其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因而销售额较大。
大华核字[2024]0011010785号有关核查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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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说明出口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国内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不一致的原因;出口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的匹配情况
(一)近两年公司出口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国内收入、毛利率变动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千克
项目 | 境内销售 | 境外销售 |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 | |
全部营业收入 | 73,618.73 | 79,333.60 | -5,714.87 | 49,879.82 | 61,762.25 | -11,882.43 |
毛利率 | 6.88% | 13.46% | -6.59% | 11.68% | 25.15% | -13.47% |
其中:光引发剂收入 | 46,475.26 | 53,035.62 | -6,560.36 | 48,392.97 | 60,043.17 | -11,650.20 |
毛利率 | 8.72% | 15.62% | -6.89% | 11.78% | 25.43% | -13.65% |
销售价格 | 46.88 | 65.47 | -18.59 | 52.17 | 74.49 | -22.32 |
成本价格 | 42.79 | 55.25 | -12.46 | 46.02 | 55.55 | -9.53 |
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差异原因:国外客户需考虑运输、自身经营需要、库存、供应稳定等各方面因素,其更倾向于中长订单,因而对价格有一定的容忍度,故国外订单毛利率较高。当前绝大多数光引发剂的产能在中国,国内订单价格随行就市,客户更看重价格优势,因此国内销售的竞争更加直接且激烈,导致国内销售价格普遍比出口销售价格更低,毛利率也更低。
因2021年四季度的“双控”政策导致出口销售备货增加,库存价格更高且保持时间长,故2022年这种情况更为明显,2023年受市场竞争影响,国内及出口销售价格都快速回落,出口销售因2022年的价格更高,因此回落更快,毛利率下降幅度更大。
全部产品的毛利率波动分析,参见问题一之“三、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需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的回复所述。
(二)公司出口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的匹配情况如下:
1.与海关数据比对
项目 | 财务报表 (万元) | 对应美元收入 (万美元) | 海关数据 (万美元) | 差异 (万美元) |
外销收入 | 49,879.82 | 7,085.87 | 6,722.60 | 363.27 |
海关数据来自:电子口岸出口报关数据,海关数据计算过程=(各出口公司FOB价+CIF-运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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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原因:为给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公司将香港久日打造成主要的境外窗口,由各子公司将其产品出口报关至香港久日,香港久日再销售给客户,故公司出口收入为合并层面销售给客户的收入,而海关数据统计的是各子公司的出口收入,因两者价格不一致,导致公司出口收入与海关数据存在差异。另一个差异原因是境内子公司销售给香港久日,香港久日再销售给客户的时间性差异,即香港久日库存增减净额。2023年度香港久日销售差价为348.38万美元,存货净减少金额为15.20万美元,海关数据加上香港久日的销售差价、存货净减少额,与公司出口美元收入无重大差异。
2.与出口退税金额比对
项目 | 财务报表 | 退税率 | 外销收入×退税率 | 应退税金额 | 差异 |
外销收入(万元) | 49,879.82 | 13% | 6,484.38 | 6,083.59 | 400.79 |
差异原因:2023年度出口退税主体主要为外贸型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贸易企业出口退税是以采购货物的未税金额作为计算退税的依据,出口退税金额为采购货物的未税金额乘以出口退税率计算,与外销收入乘以出口退税率计算金额有稍许差异。
三、说明贸易商客户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与终端客户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不一致的原因
近两年公司贸易商客户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与终端客户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 2023 | 2022 | 变动 | |||
收入 | 毛利率 | 收入 | 毛利率 | 收入 | 毛利率 | |
终端客户销售 | 75,142.58 | 9.22% | 89,311.46 | 17.58% | -15.86% | -8.36% |
贸易商销售 | 48,262.90 | 8.06% | 51,539.97 | 20.14% | -6.36% | -12.08% |
总计 | 123,405.48 | 8.76% | 140,851.43 | 18.52% | -12.39% | -9.76% |
1.收入方面:整体来看,公司终端客户销售与贸易商销售均呈下降趋势,但终端客户销售下降比例大于贸易商销售,主要原因系与单一终端客户相比,贸易商下游终端客户数量较多,销售规模整体更加稳定,下降幅度小于终端客户销售。
2.毛利率方面:由于当前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终端客户销售与贸易商销售毛利率均呈下降趋势,但贸易商销售毛利率下降比例大于终端客户销售毛利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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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因系:贸易商销售以境外为主,近两年境外销售毛利率波动更大,下降幅度更大。
四、结合销售及收款模式、交易习惯、所处行业季节性特征等,说明2023年度经营业绩的季节性分布与以往年度存在差异、第四季度销售净利率最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年末集中确认收入和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近三年公司季节性销售净利率变动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1季度 | 营业收入 | 26,590.24 | 42,298.89 | 31,138.80 |
销售净利润率 | -7.82% | 14.23% | 12.27% | |
季度营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 21.53% | 29.98% | 24.86% | |
2季度 | 营业收入 | 29,858.11 | 39,446.33 | 31,730.73 |
销售净利润率 | -6.48% | 11.43% | 14.30% | |
季度营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 24.18% | 27.96% | 25.33% | |
3季度 | 营业收入 | 32,759.54 | 29,420.52 | 26,554.58 |
销售净利润率 | -7.63% | 1.26% | 9.19% | |
季度营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 26.53% | 20.85% | 21.20% | |
4季度 | 营业收入 | 34,290.68 | 29,930.11 | 35,821.82 |
销售净利润率 | -11.31% | -22.04% | 15.94% | |
季度营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 27.77% | 21.21% | 28.60% |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23,498.56 | 141,095.86 | 125,245.92 |
销售净利润率 | -8.42% | 3.05% | 13.18% |
公司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每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总体保持稳定,但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因系受产品价格波动影响。2021年全年受海运运力失衡影响,销售价格呈小幅上涨趋势,2021年年底的“双控”政策又加剧了客户的担忧,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2年上半年价格仍处于高位(主要是由外销价格影响)因此2021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上半年收入占比较高。2022年下半年开始,随着外销价格回落,公司产品价格整体处于下行趋势,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进一步制定了灵活的销售策略和价格策略稳固市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因公司第四季度净利率计算内容中包含奖金、商誉减值、固定资产减值等因素,降低了净利润,故一般情形下公司第四季度销售净利率低。2021年公司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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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净利率较高,主要原因为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处于上涨区间,抵消了上述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年末集中确认收入和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五、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久日新材销售明细数据。复核公司按国内、境外、终端、贸易商等维度统计前五名数据是否准确。了解前五大客户发生变动的原因。
2.与管理层讨论出口与国内销售收入、毛利率发生变动的原因,并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分析其合理性。将久日新材的外销数据与海关出口数据、税务部门退税数据进行核对,复核差异原因。
3.获取贸易商客户、终端客户收入、毛利率销售和毛利率数据,向管理层了解发生变动的原因,分析其合理性。
4.了解久日新材销售及收款模式、交易习惯、所处行业季节性特征,向管理层询问各年季度间变动的原因、四季度销售净利润率低的原因,分析其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1.久日新材已如实按照国内和出口、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维度,分别列示前五大客户名称、基本情况、合作年限、交易内容、销售额及占比、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关联关系情况。前五大客户排名总体变动不大,少数客户发生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客户自身经营策略发生变动,导致前五名客户排名发生变动。
2.出口销售收入及毛利率比国内销售高,但降幅比国内销售大,原因是国内销售竞争激烈,销售毛利率比出口销售低。受2022年的翘尾因素影响,出口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比国内销售大。久日新材的出口收入与海关数据存在差异,系香港久日的采购和销售的价差和期初期末库存变动净额;出口收入与出口退税金额存在少量差异,系子公司作为贸易出口企业免退税金额和出售收入乘以退税率计算的应退税存在差异所致。
3.受市场环境以及国际事件影响,2021年供应商备货量较大,导致2022年备货量相对较少,使得2022年收入和毛利率较低。2023年度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均有所恢复,贸易商客户备货量较大,所以销售收入降幅比终端客户小。
4.公司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因第四季度受奖金计提、固定资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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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减值等影响,销售净利润比其他季度低。而受到国内外一系列事件的影响,导致近年来各季度销售收入发生变动。
问题三:关于产能与开工情况。年报显示,2023年光引发剂设计产能较2022年减少,产能利用率为64.19%,与2022年相当;苯甲酸、光敏剂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9.73%和2.67%;2023年光引发剂的生产量、销售量分别同比增长9.4%和
18.73%,精细化学品生产量、销售量分别同比增长-7.81%和11.75%,两者的生产量均小于销售量;各类原材料采取外部采购的模式,2023年采购价格均同比下滑,采购量均较2022年有所下滑,其中二苯基氯化膦的采购量低于耗用量。请公司说明:(1)产能变化、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2)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的匹配情况,生产量低于销售量的原因及合理性;(3)主要产品的生产量与原材料、能源的采购量、耗用量的匹配情况。
回复:
一、产能变化、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
(一)公司近两年产能变化情况
年度 | 产能情况 | 光引发剂 | 苯甲酸 | 光敏剂 |
2023 | 设计产能(吨) | 21,760.00 | 50,000.00 | 600.00 |
产能利用率(%) | 64.19 | 69.73 | 2.67 | |
在建产能(吨) | 3,290.00 | |||
2022 | 设计产能(吨) | 22,376.00 | 50,000.00 | 600.00 |
产能利用率(%) | 62.79 | 68.00 | ||
在建产能(吨) | 4,249.00 | 600.00 | ||
变动 | 设计产能(吨) | -616.00 | ||
产能利用率(%) | 1.40 | 1.73 | 2.67 |
(二)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
1.光引发剂
产能主体为山东久日、湖南久日、内蒙古久日、怀化泰通。
由于市场需求下降,2023年公司对各生产基地的部分产线产能进行了结构化调整,一方面将山东部分光引发剂产能调整为单体,同时常州久日实施停产,常州久日原有的主要产品1173和184交由湖南久日承接,内蒙古久日生产进入第二年,产能释放增加。一增一减,总产能基本持平,公司2023年的产能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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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与2022年相比相差不大。
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原因一是生产线较难达到最佳设计状态,另一方面市场需求不振导致生产线未能全负荷开工。
2.苯甲酸
产能主体为弘润化工。
近年来市场需求下降,苯甲酸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有限,2023年的产能利用率与2022年相比相差不大。
3.光敏剂
产能主体为大晶信息。
目前,“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处于试生产状态,光敏剂产品已向部分企业小批量供货。虽然公司光敏剂的下游客户国产替代意愿强烈,但下游客户的验证十分复杂,不仅要验证公司光敏剂的同一规模生产的多种批次样品,还要验证不同规模生产批次的样品。验证通过后,下游客户还要进行上产线之前多次试验。整体验证时间比想象的长很多。再加上其他各种因素,到下游客户大规模使用是一个漫长过程。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光敏剂PAC在下游客户中的验证工作,以早日实现大批量供货。综上原因,光敏剂项目的产能利用率较低。
二、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的匹配情况,生产量低于销售量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的匹配情况如下表:
单位:吨
分产品 | 占收 入比 | 期初库存 (A) | 本期增加(B) | 本期减少(C) | 期末库存(A+B-C) | ||||
生产量 | 对外采购 | 研发入库 | 销售量 | 发出商品 | 其他减少 | ||||
光引发剂 | 76.82% | 4,576.70 | 14,117.67 | 3,684.51 | 89.85 | 19,189.33 | 476.57 | 2.05 | 2,800.78 |
精细化学品 | 20.24% | 1,135.84 | 32,776.74 | 448.82 | 33,069.39 | 0.46 | 1,291.55 | ||
小计 | 97.05% | 5,712.54 | 46,894.41 | 4,133.33 | 89.85 | 52,258.72 | 476.57 | 2.51 | 4,092.33 |
注:其他减少系换包装损耗以及样品等原因减少。
除自产之外,公司还外购部分产品,一并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故如上表所示,考虑对外采购、研发入库、期末发出商品等因素后,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之间的数量关系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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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量低于销售量:系因销售数量(52,258.72吨)来源不止来自于生产数量(46,894.41吨),还有期初库存(5,712.54吨)和对外购产品(4,133.33吨),故本期所需要生产的数量低于销售量。
三、主要产品的生产量与原材料、能源的采购量、耗用量的匹配情况
产品 | 年度 | 细分产品 | 生产量 (吨) | 主要原材料 | 耗电量 | ||||
材料名称 | 采购(吨) | 耗用(吨) | 单位耗用(吨/吨) | 耗用量(千瓦时) | 单位耗用量(千瓦时/吨) | ||||
光引发剂 | 2023 年度 | 产品1 | 1,688.16 | 均三甲苯 | 1,662.73 | 825.51 | 0.49 | 12,565,026 | 7,443.03 |
产品2 | 3,982.07 | 苯甲酸 | 5,996.00 | 3,078.14 | 0.77 | 6,476,120 | 1,626.32 | ||
产品3 | 4,391.37 | 2,898.30 | 0.66 | 8,151,788 | 1,856.32 | ||||
环己甲酸 | 3,063.00 | 3,117.87 | 0.71 | ||||||
产品4 | 1,130.71 | 甲硫醇钠 | 1,622.07 | 1,696.07 | 1.50 | 3,782,250 | 3,345.02 | ||
产品5 | 687.39 | 二硫代二苯甲酸 | 496 | 479.11 | 0.70 | 3,429,602 | 4,989.31 | ||
其他 | 2,237.97 | 其他 | 9,827.97 | 7,668.69 | 3.43 | 17,381,757 | 7,766.75 | ||
小计 | 14,117.67 | - | 22,667.77 | 19,763.69 | 1.40 | 51,786,543 | 3,668.21 | ||
2022 年度 | 产品1 | 2,122.76 | 均三甲苯 | 1,659.18 | 1,088.17 | 0.51 | 9,856,541 | 4,643.27 | |
产品2 | 3,215.04 | 苯甲酸 | 4,912.00 | 2,488.44 | 0.77 | 7,245,638 | 2,253.67 | ||
产品3 | 3,726.39 | 2,496.68 | 0.67 | 10,556,300 | 2,832.85 | ||||
环己甲酸 | 2,779.00 | 2,645.74 | 0.71 | ||||||
产品4 | 821.42 | 甲硫醇钠 | 1,245.91 | 1,240.34 | 1.51 | 2,883,067 | 3,509.86 | ||
产品5 | 582.82 | 二硫代二苯甲酸 | 454 | 410.96 | 0.71 | 2,350,001 | 4,032.12 | ||
其他 | 2,436.52 | 其他 | 9,113.88 | 7,318.08 | 3.00 | 19,084,021 | 7,832.49 | ||
小计 | 12,904.95 | - | 20,163.97 | 17,688.41 | 1.37 | 51,975,568 | 4,027.57 | ||
全部光引发剂 | 变动比例 | 9.40% | - | 12.42% | 11.73% | 2.19% | -0.36% | -8.92% |
注:每种光引发剂均涉及多种原材料,本表所列示为该产品最主要的原材料;原材料均三甲苯在其他产品中也有应用,本表所列示的采购量为该种原材料的全部采购量,所以与耗用量有差异。
如上表所述,2023年公司产品的单位耗用原材料与2022年基本一致,由于节能减排措施的顺利推进以及公司产能、工艺的优化调整,单位产品的耗电量有所下降。产品1的耗电量2023年有所增加,原因系2023年新增怀化泰通生产产品1原材料。与其他子公司用于生产产品1的原材料多为外购不同,怀化泰通可自行生产部分原材料,相应自产原材料的耗电量也归入产品1耗电量中。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久日新材产能情况统计表,并与年审过程中获取的生产数量等进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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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解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与管理层讨论产能利率用较低的原因。
2.获取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采购量、销售量、库存量等数据,检查产购销存数量是否匹配,与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生产量低于销售量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3.获取主要产品的生产量与原材料、能源的采购量、耗用量等数据,检查数据之间的匹配情况,与管理层讨论变动比例存在差异的原因。
(二)核查意见
1.久日新材产能变化是因应市场环境变化对生产线进行了调整,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不振导致。
2.主要产品的外购量、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匹配。生产量低于销售量原因是公司通过外购满足客户需求量。
3.主要产品的生产量与原材料、能源的采购量、耗用量呈同比例变动,是匹配的。
问题四:关于贸易业务。年报显示,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新增贸易收入金额分别为9,932.42万元和6,805.39万元。请公司说明:(1)贸易业务模式,包括供应商和客户的选取、货物采购、仓储物流、货款结算、信用账期、采购及销售定价原则等,说明公司在业务链条中的主要作用以及开展贸易业务的必要性;(2)近两年贸易业务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主要贸易品种、人员规模、期末存货、应收预付款项余额等情况,并结合其经营特点分析有关财务数据变化的原因;(3)结合贸易业务模式及合同约定,在交易过程中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不同时间节点货物所有权的归属、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是否拥有定价权等,对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说明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及依据,核实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4)贸易业务2022年度、2023年度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以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
回复:
一、贸易业务模式,包括供应商和客户的选取、货物采购、仓储物流、货款结算、信用账期、采购及销售定价原则等,说明公司在业务链条中的主要作用以及开展贸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贸易业务是指公司向部分客户销售产品的过程中,除销售公司自己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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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外,同时销售部分外购产品。公司不存在仅向其销售外购产品的客户,亦不存在与客户单独签署销售外购产品合同的情形。由于该类业务的销售合同中,未区分自产产品与外采产品,均使用同样的销售合同条款,因此在销售环节,贸易业务模式与公司其他业务在客户选取、货款结算、信用账期、销售定价原则不存在重大差异。
在采购环节,该类业务模式下主要采购内容为产成品,公司其余业务模式主要采购内容为原材料等。因此两种业务模式下供应商类别存在一定差异,但在供应商选取、货物采购、仓储物流、货款结算、信用账期、采购定价原则等方面不存在重大差异。贸易业务模式下,除不承担外购产品的生产环节外,公司在业务链条中的主要作用与其余业务一致,具体体现为:
1.采购环节。除采购内容差异外,公司对贸易业务模式及其他业务模式采取相同的采购管理与采购政策,结合供应商资质、生产能力、生产环境、价格、交期、付款方式、质保体系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合格供应商并根据生产以及客户需要签署采购合同。
2.生产与仓储环节。贸易业务模式下,公司采购的为产成品,无需进行进一步加工;由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入库并储存,根据客户需要与自产产品一起发给下游客户。
3.销售环节。公司通过自有渠道开发客户,并根据客户需求以及自身产线、产能情况安排生产或者进行产成品外采。公司负责销售产品的运输及运费,并根据合同承担产品包装、产品质量、交货日期等合同义务。
公司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光固化技术整体解决方案及一站式原料供应,产品线齐全是公司的重要竞争优势。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产品种类较多,且下游客户在配方中需同时使用多种引发剂,尽管公司已拥有184、1173、TPO、TPO-L、369、907、DETX、ITX等十余个主流光引发剂产品的量产能力,但仍然无法实现所有产品的全部自产,主要原因包括:
1.部分光引发剂产品品种用量在减少,或竞争本身已经非常激烈,投入产出比极低,比如BP、EDB、EHA等,公司自产难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2.某些产品需求量小,无明显增长空间,公司自产不具备规模效应和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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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公司产能调整等因素,可能存在短期产能不足情形,公司存在合作稳定的外采供应商可以有效保障对下游客户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公司在光引发剂领域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行业影响力,在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质量保证方面具有优势,下游客户在公司进行一站式采购有利于保证采购产品质量并具备一定价格优势。
综上,贸易业务可以有效补充公司产线或者产能不足,避免不必要的投入同时又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促进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同时,与自产产品相比,该类业务不需要考虑资产折旧等因素,基于客户需求进行采购,库存压力较小,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更具灵活性。因此,公司外采部分产成品进行销售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
二、近两年贸易业务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主要贸易品种、人员规模、期末存货、应收预付款项余额等情况,并结合其经营特点分析有关财务数据变化的原因
公司近两年贸易业务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主要贸易品种、人员规模、期末存货、应收预付款项余额等情况:
大华核字[2024]0011010785号有关核查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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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贸易品种 | 2023年 | |||||||||
贸易收入 | 毛利率 | 净利润 | 人员规模 | 期末存货 | 客户 | 供应商 | ||||
全员 | 专门人员 | 自产 | 外购 | 应收款项 | 预付款项 | 应付款项 | ||||
光引发剂 | 215,242,001.21 | 9.50% | -13,534,748.17 | 3 | 96,238,743.93 | 40,534,931.06 | 179,722,315.15 | 1,483,396.64 | 19,995,775.79 | |
精细化学品 | 2,621,371.92 | 6.49% | -243,767.44 | 18,575,624.14 | 2,188,787.63 | 18,065.87 | 243,522.94 | |||
合计 | 217,863,373.13 | -13,778,515.61 | 3 | 114,814,368.07 | 40,534,931.06 | 181,911,102.78 | 1,501,462.51 | 20,239,298.73 |
续:
主要贸易品种 | 2022年 | |||||||||
贸易收入 | 毛利率 | 净利润 | 人员规模 | 期末存货 | 客户 | 供应商 | ||||
全员 | 专门人员 | 自产 | 外购 | 应收款项 | 预付款项 | 应付款项 | ||||
光引发剂 | 272,350,892.97 | 15.51% | 4,361,890.47 | 3 | 191,228,996.97 | 61,579,482.55 | 150,471,855.20 | 938,420.95 | 17,876,057.62 | |
精细化学品 | 2,938,561.96 | 2.53% | -334,303.82 | 19,207,768.06 | 1,623,533.76 | 10,125.20 | 192,875.82 | |||
合计 | 275,289,454.93 | 4,027,586.65 | 3 | 210,436,765.03 | 61,579,482.55 | 152,095,388.96 | 948,546.15 | 18,068,933.44 |
注:(1)公司产品净利润由产品销售收入扣减销售成本、销售收入乘以公司平均费用率及各主体所得税率计算得出。(2)应收账款数据统计口径:涉及贸易类业务的客户对应产品的全部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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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公司的贸易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受2022年末经济形势和特殊事件的影响,2022年度末预付应付、应收金额相对较少,2023年期末需求有所恢复,相应应收、预付、应付金额增加。应付账款较小而应收账款较大的原因:应付采购款期末余额较小,对供应商账期较短,主要原因是公司需在资金成本、采购价格、账期上保持平衡,在可接受的资金成本下,账期较短,公司获得采购价格让利较多。而对客户应收账款的账期,则由下游市场决定,随下游市场的波动而变化。
三、结合贸易业务模式及合同约定,在交易过程中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不同时间节点货物所有权的归属、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是否拥有定价权等,对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说明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及依据,核实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
在贸易业务中,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包括:
1.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公司与客户并未针对外采产品签署单独的销售合同,与公司自产产品签署同样的销售合同,公司承担销售产品的运输及运费,并根据合同承担产品数量、包装、质量、交货日期等合同义务,如商品出现数量、质量以及未及时交付等问题,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承担了出售商品的存货风险
针对产成品采购及原材料采购,公司执行统一的采购管理与采购政策;产成品采购由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入库并储存,根据客户需要与自产产品一起发货给下游客户,在此期间公司承担了货物毁损灭失风险和价格风险。
3.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针对产成品采购,公司分别与供应商及客户签署采购合同与销售合同,并有权自主选择产成品供应商;对供应商及客户,公司均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综上,公司在贸易业务中,为主要责任人,应按照总额法确认贸易业务收入,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
四、贸易业务2022年度、2023年度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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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
近两年公司前五大贸易客户销售及供应商的具体名称、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以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合并) | 2023排名 | 2022 排名 | 销售的货物内容 | 2023销售额 | 2022销售额 | 变动比例 | 2023应收余额 | 2022应收余额 | 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AALBORZ CHEMICAL LLC DBA AAL CHEM | 1 | 1 | 光引发剂 | 2,296.42 | 1,785.51 | 28.61% | 2,773.13 | 534.23 | 否 |
盛威科集团 | 2 | 4 | 光引发剂 | 1,059.18 | 1,472.91 | -28.09% | 682.58 | 757.38 | 否 |
恒兴集团 | 3 | 3 | 光引发剂 | 989.29 | 1,473.10 | -32.84% | 1,120.70 | 973.26 | 否 |
RAHN集团 | 4 | 21 | 光引发剂 | 980.16 | 324.25 | 202.29% | 275.22 | 18.09 | 否 |
Huber集团 | 5 | 5 | 光引发剂 | 829.75 | 1,252.25 | -33.74% | 1,052.14 | 603.66 | 否 |
DIC集团 | 8 | 2 | 光引发剂 | 503.08 | 1,685.72 | -70.16% | 275.60 | 653.37 | 否 |
续: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的货物内容 | 2023采购额 | 2022采购额 | 变动比例 | 2023应付余额 | 2022应付余额 | 供应商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AALBORZ CHEMICAL LLC DBA AAL CHEM | 艾坚蒙(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 | 977.88 | 124.34 | 686.48% | 160.00 | 93.81 | 否 |
盛威科集团 | 苏州冠吉化工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 | 1,380.42 | 437.52 | 215.51% | 466.73 | - | 否 |
第 44 页恒兴集团
恒兴集团 | 宁波江润化工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 | 3,330.83 | 2,214.41 | 50.42% | 376.60 | 228.00 | 否 |
RAHN集团 | 苏州顺亿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 | 1,632.35 | 1,411.21 | 15.67% | 481.81 | 199.13 | 否 |
Huber集团 | 上海泰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 | 250.47 | 1,555.31 | -83.90% | 38.50 | 49.50 | 否 |
DIC集团 | 上海泰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 | 250.47 | 1,555.31 | -83.90% | 38.50 | 49.5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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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
供应商名称 | 基本情况 | 主营业务 | 公司采购产品 | 公司采购后销售的下家 | 公司采购原因 | 供应商是否为公司客户 | 供应商采购产品 | 供应商采购后销售的下游客户 | 供应商采购原因 |
艾坚蒙(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灵路118号1406B室 注册资金:2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5-08-10 | 一般项目:受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化工产品、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贸易咨询服务。 | 907、369 | AALBORZ CHEMICAL LLC DBA AAL CHEM | 某些品种用量在减少,或竞争本身已经非常激烈,投入产出比极低,公司不考虑自产。 | 是 | 184、ITX、DETX、1173、TPO | 下游客户所属行业:地板涂料、家具清漆、PCB油墨、甲油胶、光纤、3D打印 | 采购和销售品种不同,互通有无。 |
苏州冠吉化工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柏庐南路1001号博悦万品大厦2号楼1306室注册资金:100万元人名币成立时间:2014-09-10
化工产品及原料、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及原料、工艺礼品、通讯设备、皮革面料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OMBB | 盛威科集团 | 结合公司供应和生产设备情况,生产出现断档情况下,供应商可作为第二供应保障,保证供应稳定。全部自产也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需要大家共同配合服务下游。 | 否 | — | — | — | ||
宁波江润化工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69号19-1-8 注册资金:200万元人名币 | 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 | MBF | 恒兴集团 | 宁波江润的产品当时是市场上唯一的供应商,且在品质及价格等各方面均有保障, | 是 | 1173 | 下游客户所属行业:家具木器 | 采购和销售品种不同,互通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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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
称
供应商名称 | 基本情况 | 主营业务 | 公司采购产品 | 公司采购后销售的下家 | 公司采购原因 | 供应商是否为公司客户 | 供应商采购产品 | 供应商采购后销售的下游客户 | 供应商采购原因 |
成立时间:2018-08-14 | 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贸易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文艺创作服务。 | 公司选择与其合作。全部自产也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需要大家共同配合服务下游。 | 涂料、地板涂料 | ||||||
苏州顺亿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1258号11幢5104室 注册资金:50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03-21 | 研发、销售:非危险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纺织原料、纺织面料、五金件、金属制品。 | TPO-L | RAHN集团 | 整体需求量小,公司单独为此产品建立新产线,投入产出比不高,此供应商的产品品质及价格等各方面均有保障。全部自产也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需要大家共同配合服务下游。 | 否 | — | — | — |
上海泰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785号 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名币 成立时间:2000-01-19 | 农药及精细化学品的研发,农药、化肥、农用机械、化学品的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BP | Huber集团、DIC集团 | 某些品种用量在减少,或竞争本身已经非常激烈,投入产出比极低,公司不考虑自产。 | 否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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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久日新材各期收入明细,分析产品结构和经营地区结构变动情况。
2.获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选取原因、货物采购、仓储物流、货款结算、信用账期、采购及销售定价原则、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等情况以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分析变动情况。
3.检查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了解公司业务模式,评价公司在不同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1)向管理层询问贸易业务中供应商和客户的选取理由、货物采购、仓储物流、货款结算、信用账期、采购及销售定价原则等,了解公司在业务链条中的主要作用以及开展贸易业务的必要性;
(2)获取久日新材贸易业务的相关数据,复核近两年贸易业务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主要贸易品种、人员规模、期末存货、应收预付款项余额等情况,询问相关财务数据变化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3)获取久日新材在贸易业务模式合同,了解合同约定,分析在交易过程中久日新材的身份是否为主要责任人,评价公司以总额法核算是否恰当,分析贸易业务是否有商业实质;
(4)获取贸易业务2022年度、2023年度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核实披露是否准确。
(二)核查意见
1.久日新材已如实的披露了贸易业务模式相关信息。通过贸易业务,可以利用自身的技术和供给规模优势,满足客户多品类需求,并获得差价利润。通过贸易业务,可以有效补充公司产能不足,避免不必要的投入同时又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增加客户粘性,促进公司的行业影响力。
2.久日新材的贸易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动,销售额较上期少,主要原因是销售价格的下降,但由于2023年期末销售回暖,相应的应收、预付、应付账款增加。
3.久日新材在贸易业务中为主要责任人,应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4.公司已如实披露2022年度、2023年度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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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余额3.10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7.69%,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763.74万元。请公司:(1)分产品列示存货的构成和库龄结构,并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存货减值测试的方法、原材料和产品价格变动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充分性;(2)补充披露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所涉的存货类别、转回原因,并结合转回与计提时的依据、测算等差异,说明前期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审慎。回复:
一、分产品列示存货的构成和库龄结构,并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存货减值测试的方法、原材料和产品价格变动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一)分产品列示存货的构成和库龄结构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库龄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年以上 | 合计 |
光引发剂 | 12,475.45 | 903.32 | 142.73 | 131.76 | 24.11 | 13,677.37 |
精细化学品 | 792.46 | 0.00 | 0.00 | 0.00 | 783.72 | 1,576.18 |
原材料 | 3,510.32 | 338.59 | 1.65 | 62.15 | 19.12 | 3,931.83 |
其他 | 11,451.33 | 557.67 | 521.41 | 291.35 | 383.58 | 13,205.34 |
合计 | 28,229.56 | 1,799.58 | 665.79 | 485.26 | 1210.53 | 32,390.72 |
存货跌价准备 | 359.99 | 36.02 | 13.74 | 208.58 | 790.85 | 1,409.19 |
存货跌价比例 | 1.28% | 2.00% | 2.06% | 42.98% | 65.33% | 4.35% |
存货大部分库龄为1年以内,期末已根据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库龄1年以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期末成本 | 估计售价 |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继续加工成本 | 可变现净值 | 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 跌价计提比例 |
光引发剂 | 1,201.92 | 1,779.90 | 233.23 | 1,546.67 | 137.34 | 11.43% | |
精细化学品 | 783.72 | 783.72 | 100.00% | ||||
原材料 | 421.51 | 483.92 | 55.67 | 428.25 | 0.00% | ||
其他 | 1,754.01 | 1,976.78 | 266.06 | 69.37 | 1,641.36 | 128.13 | 7.30% |
合计 | 4,161.16 | 4,240.60 | 554.96 | 69.37 | 3,616.28 | 1,049.19 | 25.21% |
期末,公司对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按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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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综合计提比例为25.21%。
公司存货无质保期,且均已得到妥善保存,除呆滞品库无法获取市场价格,基于谨慎性考虑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外,其他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虽然流转较慢,但公司预计仍可将其变现。光引发剂计提比例较低,主要原因是生产线切换生产其他产品,需要承担的清洗等切换成本较高,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对部分销量小的光引发剂进行储备,虽然流转较慢,但因价格较高,故未发生大幅跌价的情况。原材料计提比例较低,其中1-2年库龄占比最大,该等原材料主要是为新品或需求量较少的成品进行的原材料储备,经跌价测试,未发生减值准备。其他计提比例较低,原因是其他中主要是备品备件,作为生产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易耗件的替换品,未发生减值。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存货减值测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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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 期末成本 | 估计售价 |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继续加工成本 | 可变现净值 | 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
光引发剂 | 13,677.37 | 19,509.47 | 2,292.49 | - | 17,216.98 | 272.72 |
精细化学品 | 1,576.18 | 821.49 | 98.15 | - | 723.34 | 892.92 |
原材料 | 3,931.83 | 9,811.21 | 1,130.69 | 2,343.86 | 6,336.65 | 85.88 |
其他 | 13,205.34 | 18,857.07 | 2,172.90 | 1,407.34 | 15,276.83 | 157.66 |
合计 | 32,390.72 | 48,999.24 | 5,694.24 | 3,751.20 | 39,553.80 | 1,409.19 |
(四)公司近三年主要原材料期末结存价格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1.公司近三年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存货类型 | 2023年度 (元/千克) | 2022年度 (元/千克) | 2021年度 (元/千克) | 2023年较 2022年变动 | 2022年较 2021年变动 |
光引发剂 | 49.44 | 69.97 | 59.88 | -29.34% | 16.85% |
精细化学品 | 7.56 | 7.76 | 83.78 | -2.58% | -90.74% |
2.公司近三年主要原材料期末结存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原材料 | 2023年度 (元/千克) | 2022年度 (元/千克) | 2021年度 (元/千克) | 2023年较 2022年变动 | 2022年较 2021年变动 |
二苯基氯化膦 | 34.93 | 48.66 | 66.51 | -28.22% | -26.84% |
环己甲酸 | 14.85 | 15.77 | 18.57 | -5.83% | -15.08% |
异丁酸 | 7.79 | 9.32 | 11.14 | -16.42% | -16.34% |
苯甲酸 | 6.24 | 6.97 | 8.67 | -10.47% | -19.61% |
异丙基苯硫酚 | 70.80 | 70.80 | 50.80 | 0.00% | 39.37% |
二硫代二苯甲酸 | 46.27 | 70.45 | 84.54 | -34.32% | -16.67% |
3.公司近三年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变动情况
存货类型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3较2022变动 | 2022较2021变动 | |
原材料 | 2.18 | 0.43 | - | 1.75 | 0.43 |
库存商品 | 7.35 | 10.00 | 5.31 | -2.65 | 4.69 |
(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1.公司已按既定的会计政策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账面价值大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对库龄较长的存货,公司已充分考虑其变现的可能性以及变现价格,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3.随着原材料以及产成品价格的下降,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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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充分。
二、补充披露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所涉的存货类别、转回原因,并结合转回与计提时的依据、测算等差异,说明前期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审慎
(一)公司本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回及转销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97 | 83.80 | 13.90 | 85.88 | |||
库存商品 | 2,683.21 | 275.67 | 1,748.42 | 1,210.46 | |||
发出商品 | 1.43 | 9.48 | 1.43 | 9.48 | |||
自制半成品 | 103.37 | 103.37 | |||||
合计 | 2,700.61 | 472.32 | 1,763.74 | 1,409.19 |
(二)结合转回与计提时的依据、测算等差异,说明前期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审慎
公司各年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和方法未发生变更,详细参见本问题之一(三)。
2023年年度报告中所列示的存货转回或转销金额17,637,431.44元,实际是转销金额,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对外出售后,相关跌价准备随同原值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在产品和原材料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公司没有存货价值转回的情况。因年度报告中没有单独的“转销”列,故公司将转销的金额列示于“转回或转销”一列。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测算表并重新计算,检查是否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抽样检查管理层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过程中所估计的预计售价、完工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准确性;结合公司存货盘点和年度审计监盘,观察是否存在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的存货,取得存货期末库龄,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是否已恰当计提存货准备。
2.检查是否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情况及其转回依据。
(二)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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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认为久日新材期末已对所有存货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减值测算,并相应计提跌价准备,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本期无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情况,只存在转销的金额。
问题六:关于研发。年报显示,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209人,去年同期为272人;研发投入7,642.56 万元,同比下滑9.58%;具体构成上,职工薪酬占比由去年同期的45%上升至48%,物料投入占比由去年同期的39%下降至32%。请公司:结合研发规划、在研项目情况,说明研发人员大幅减少以及研发费用具体构成变动的原因。
回复:
一、公司2023年研发规划、在研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2023年,公司光固化产业的新研发项目略有减少,作为新业务的半导体产业项目有所增加;未来,半导体产业方向的研发人员数量也会逐步增加,半导体产业的研发以小试和中试为主,物料支出相对较少。
二、公司近两年研发费用具体构成变动情况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占比 | 上期发生额 | 占比 | 变动比例 |
职工薪酬 注1 | 36,421,153.22 | 47.66% | 38,282,835.39 | 45.29% | -4.86% |
物料投入 注2 | 24,724,043.69 | 32.35% | 33,353,767.53 | 39.46% | -25.87% |
折旧摊销 注3 | 8,428,171.51 | 11.03% | 4,059,767.34 | 4.80% | 107.60% |
技术服务与开发费 注4 | 5,937,526.81 | 7.77% | 8,016,751.31 | 9.48% | -25.94% |
其他 | 914,676.03 | 1.20% | 810,974.92 | 0.96% | 12.79% |
合计 | 76,425,571.26 | 100.00% | 84,524,096.49 | 100.00% | -9.58% |
注1:本期研发职工薪酬减少4.86%,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人员减少,相应职工薪酬减少所致。本期研发人员减少的主要原因系:(1)因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调整,对公司子公司常州久日实施停产,辞退了部分员工,其中包括25名研发人员;(2)因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调整,公司子公司山东久日辞退了部分员工,其中包括4名研发人员;(3)将本期未参与研发活动的19名人员移出研发人数的统计范围;(4)调派12名技术人员参与大晶信息项目建设,相关人员薪酬计入在建工程,相应移出研发人数的统计范围;(5)3名研发人员离职。
注2:本期研发物料投入减少25.87%,主要系:(1)公司子公司常州久日停产,人员分流,研发活动大幅减少,原料领用减少450.83万元;(2)公司子公司山东久日人员减少,研发项目活动减少,物料领用减少382.40万;(3)原料价格下降,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原料费降低所致;
(4)公司在研项目“光引发剂BDK新工艺开发”根据公司整体安排暂停实施,原料投入减少;
(5)公司在研项目“高性能单体582项目研发”推迟到2024年进行技改工艺验证,原料投入也推迟到2024年。
注3:本期研发折旧摊销增加107.60%,因公司研发设备增加,折旧摊销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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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本期技术服务与开发费减少25.94%,主要因公司与南开大学委外研发活动较去年同期减少。
综上所述,研发费用本期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需求适当调整减少了研发投入。本期研发人数减少,主要原因系常州久日和山东久日转型,减少了包括研发人员在内的职工人数。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久日新材研发支出明细、可行性报告、立项审批情况等基础资料,在年度审计中检查研发项目领用材料、人工、费用支出等原始凭证。
2.了解久日新材研发人员认定标准及执行情况,了解本期研发人员减少的原因。与管理层讨论研发费用各明细增减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1.久日新材研发人员较上年较少,主要原因系常州久日和山东久日转型辞退研发人员及将本期未参与研发的人员移出统计范围。
2.本期研发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环境变化,调整研发投入,相应减少了研发支出金额,其中职工薪酬、物料投入和研究与开发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问题九:关于商誉减值。2023年末,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8,329.81万元;本期对子公司常州久日计提商誉减值608.17万元,未对子公司弘润化工、怀化泰通计提商誉减值。请公司说明:本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关键参数,是否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
回复:
一、本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关键参数
1.常州久日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对常州久日资产组(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浙联评报字[2024]第12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相关信息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2)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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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并报表账面金额 |
固定资产 | 4,433.96 |
无形资产 | 2,076.23 |
长期待摊费用 | 78.85 |
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分摊额 | 1,301.50 |
还原100%股权对应的商誉 | 1,301.50 |
全部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合计 | 7,890.54 |
(3)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方法:资产基础法
(4)评估假设
①一般假设
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方法通常涉及的一般假设有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资产持续经营假设。A.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均可以正常有序交易。B.公开市场假设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C.资产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资产持续经营且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②特殊假设
A.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B.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C.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D.本次评估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未来可能发生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E.在采用成本法评估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公允价值时假设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价值可以通过资产组未来运营得以全额收回。
F.未考虑遇有自然力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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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H.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与之相关的税费、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I.除本报告有特别说明外,假设评估对象不会受到已经存在的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因素对其价值的影响。
J.假设本次评估中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K.评估人员已对评估对象所涉及设备从其可见实体外部进行勘察,并尽职对其内部存在问题进行了解,但因技术条件限制,未对相关资产的技术数据、技术状态等组织专项技术检测。
L.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相关资产组持有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M.假设评估范围与委托人确认申报的商誉及资产组一致,未考虑委托人确认范围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将会失效。
(5)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模型与基本公式
①基本模型
式中:
:评估对象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评估对象公允价值;:评估对象处置费用。
②评估对象公允价值的确定
确定评估对象公允价值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在最佳用途利用中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成本法,是指以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组组成为基础,评估资产组内各项资产的价值,确定资产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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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估方法。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其中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房屋建筑物主要为19项房产,主要为1104车间、1105车间、新综合楼、成品仓库等,构筑物主要为灌区基础、尾气改造工程(VOC)、新消防水池等19项构筑物,机械设备主要为光引发剂1103和光引发剂1104生产设备等1045项机械设备,目前均正常使用,存放集中。车辆为别克牌SGM6531UAAF和凯迪拉克牌SGM7200KBA3,为办公用车,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正常,均正常使用。电子设备主要为电脑、服务器、色谱仪和空调等292项办公设备,设备由专人保管,均正常使用。无形资产主要为常州久日持有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编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73534号土地,宗地面积100,957.40平方米。长期待摊费用为REACH注册服务费。根据资产组特点,本次评估选择成本法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③处置费用的确定
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交易税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6)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指标 | 关键参数值 | 选取的依据、合理性 |
重置成本 | 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518,471.00万元;设备资产重置成本115,133.00万元;土地重置成本4,108.97万元;其他无形资产重置成本3.24万元;长期待摊费用77.97万元。 | 房屋建筑物是根据周边类似造价案例、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等资料加上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机器设备是参考设备购置价的基础上,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各种费用(包括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资金成本等)计算得出;土地评估是结合了基准地价法及市场比较法综合确认,基准地价法是按照近期常州政府公布的区域基准地价同时按照期日修正、容积率修正、土地使用年期修正、个别因素等综合确认,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个别因素、使用年期等差别进行修正,结合前述两种方法进行确认其重置价格。其他无形资产是无形资产形成过程中所需投入的各种成本费用的重置价值确认重置成本。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基准日尚存在的剩余资产或权益作为其重置价格。 |
成新率 | 单项资产成新率不一,详见明细表。 | 按照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 |
处置费率 | 税金及附加率12%;产权交易费率0.32%;印花税率0.05%。 | 本次处置费率包括税金及附加费率、产权交易费率、印花费率、及其他。其中附加税费率参考企业自身税率。产权交易费用根据地方物价局出台的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结合资产规模确定产权交易费用。根据相关税务政策,本次处置费用中印花税费率为0.05%。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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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根据市场相关收费水平确定
他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根据市场相关收费水平确定
(7)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账面价值(1) | 对应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6,589.03 |
应分配的商誉账面价值 | 1,301.50 | |
应分配的未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 | |
合计 | 7,890.53 | |
可收回金额(2) | 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7,282.35 |
差额(3)=(1)-(2) | 608.18 |
公司管理层认为:经测试,于2023年12月31日,并购常州久日形成的商誉对应的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小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商誉发生减值,故2023年度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08.18万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09.26万元。
2.弘润化工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关键参数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对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化工)资产组(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浙联评报字[2024]第127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相关信息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2)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组成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并报表账面金额 |
固定资产 | 16,411.83 |
无形资产 | 3,287.72 |
在建工程 | 289.6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8.91 |
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分摊额 | 2,125.66 |
还原100%股权对应的商誉 | 4,087.81 |
全部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合计 | 24,155.87 |
(3)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方法: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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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假设
①一般假设
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方法通常涉及的一般假设有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资产持续经营假设。A.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均可以正常有序交易。B.公开市场假设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C.资产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资产持续经营且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②特殊假设
A.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B.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C.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D.企业的管理模式、销售渠道、行业经验等与商誉相关的不可辨认资产可以持续发挥作用,其他资产可以通过更新或追加的方式延续使用。
E.本次评估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未来可能发生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F.假设评估基准日后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G.弘润化工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本次评估假设弘润化工在未来预测期延续高新企业税收政策不变,且在未来预测的研发投入符合高新企业的条件,故对于弘润化工在未来预测期以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相关税费的预测。
H.弘润化工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现行规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假设上述加计扣除政策和比例按评估基准日规定延续。
I.未考虑遇有自然力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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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J.未考虑资产组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将会失效。
(5)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模型与基本公式
① 基本模型
考虑到商誉减值测试的一般要求,结合资产组的特点,基于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采用永续模型分段预测折现的思路,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
(1+?)
?
??=1
+
?
?+1
?(1+?)
???
式中:
P: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Ri:第i年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Rn:预测期后的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详细预测期;
A:期初营运资金。
② 收益指标
资产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R=EBIT+折旧摊销-追加资本
式中:EBIT为息税前利润,其计算公式如下:
EBIT=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投资+营运资金增加额+资产扩大投资
③ 折现率
税后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折现率r:
?=?
?+??×(????
?)+?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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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市场期望报酬率;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税前折现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为了资产减值测试中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应当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由于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均以税前现金流量作为预测基础的,而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以便于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基础相一致。具体方法为以税后折现结果与前述税前现金流为基础,通过单变量求解方式,锁定税前现金流的折现结果与税后现金流折现结果一致,并根据税前现金流的折现公式倒求出对应的税前折现率:
式中:
Rai: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企业税后自由现金流量);
Ran+1:收益期的预期收益(企业税后自由现金流量);
ra:税后折现率;
n:未来预测收益期。
④ 预测期的确定
企业管理层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收入结构、成本结构、业务类型、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及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入稳定期的因素,确定本次明确的预测期为5年,即2024年-2028年。
⑤ 收益期的确定
企业管理层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2024年-2028年各年的现金流量进行了预计,并认为企业的管理模式、销售渠道、行业经验等与商誉相关的不可辨认资产可以持续发挥作用,其他长期资产可以通过更新或追加的方式延续使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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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预期收益在2028年达到稳定并保持持续。上述财务预算得到了企业管理层批准。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永续期 |
主营业务收入 | 32,991.87 | 36,982.39 | 36,982.39 | 36,982.39 | 36,982.39 | 36,982.39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30,813.20 | 32,231.16 | 32,237.93 | 32,244.83 | 32,244.83 | 32,244.83 |
税金及附加 | 142.37 | 180.46 | 180.27 | 180.08 | 180.08 | 180.08 |
销售费用 | 123.51 | 150.58 | 152.25 | 153.95 | 153.95 | 153.95 |
管理费用 | 327.44 | 343.75 | 346.52 | 349.34 | 349.01 | 349.01 |
研发费用 | 1,074.93 | 1,151.35 | 1,171.13 | 1,191.31 | 1,191.31 | 1,191.31 |
财务费用 | - | - | - | - | - | - |
利润总额 | 510.43 | 2,925.09 | 2,894.29 | 2,862.87 | 2,863.20 | 2,863.20 |
加:折旧 | 1,385.98 | 1,385.98 | 1,385.98 | 1,385.98 | 1,385.98 | 1,385.98 |
摊销 | 22.00 | 21.96 | 21.96 | 21.96 | 21.63 | 21.63 |
减:营运资金增加 | 2,542.74 | 981.31 | - | - | - | - |
资产更新 | - | - | - | 304.40 | 304.40 | 304.40 |
税前净现金流量 | -581.48 | 3,399.76 | 4,350.27 | 4,014.45 | 4,014.45 | 4,014.45 |
折现期 | 0.50 | 1.50 | 2.50 | 3.50 | 4.50 | 5.50 |
折现系数 | 0.9438 | 0.8406 | 0.7487 | 0.6669 | 0.5940 | 0.5290 |
折现值 | -548.77 | 2,857.82 | 3,257.06 | 2,677.07 | 2,384.43 | 19,427.96 |
经营性资产价值 | 30,055.57 | |||||
期初营运资金 | 5,570.29 | |||||
与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 24,500.00 |
(6)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指标 | 关键参数值 | 选取的依据、合理性 |
预测期增长率 | 22.26% 12.10% 0.00% 0.00% 0.00% | 弘润化工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22,866.87万元、26,002.62万元、26,984.89万元、32,991.87万元;2021年、2022年、2023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为70.23%、13.71%、3.78%。弘润化工自2022年下半年起新产品饲料酸投产,自2023年起产销量逐步增加,预计2023年起按管理层规划其产量将进一步提升,带动未来2024年至2025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2.26%、12.10%,自达产能上限后收入趋于稳定。饲料级苯甲酸的投产与弘润化工生产规划一致,因此预测具备合理性。 |
稳定期增长率 | 0.00% | 永续期增长率:永续期业务规模按资产组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确定,不再考虑增长。Rn+1按预测期末第n年自由现金流量调整确定。 |
利润率 | 1.55% 7.91% | 本次通过预测2024~2028年收入、税金及附加、成本、费用等,测算出当年利润,2023年利润率为-3.41%,2024年~2027年利润 |
第 62 页指标
指标 | 关键参数值 | 选取的依据、合理性 |
7.38% 7.06% 7.06% | 率在1.55%-7.06%之间。弘润化工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利润率分别为0.41%、6.92%、2.56%、-3.41%,2023年利润率较低主要是企业产品结构尚未完全转型,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原主要产品工业级苯甲酸的产品销售单价持续走低,导致整体产品毛利较低。弘润化工2024~2027年利润率略高于2023年利润率主要原因系随着弘润化工饲料级苯甲酸产品的全面投产,企业产品结构和产能利用得到提升,弘润化工整体毛利水平略有增长。预测期利润率较稳定,符合弘润化工经营情况,且饲料级苯甲酸的投产与弘润化工生产规划一致,因此预测具备合理性。 | |
折现率 | 12.27% | 1)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年,参考《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无风险利率通常可以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表示,则本次评估选择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rf=2.56%。2)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A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参考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rm =9.15%。市场风险溢价=rm-rf=9.15%-2.56%=6.59%。3)以同花顺化工原材料制造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资讯金融终端,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五年,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βu= 0.9230。4)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相关资产组持有人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客户较为依赖,产品售价受上游材料价格控制,议价能力较弱,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3.00%。5)由于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均以税前现金流量作为预测基础的,而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以便于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基础相一致。具体方法为以税后折现结果与前述税前现金流为基础,通过单变量求解方式,锁定税前现金流的折现结果与税后现金流折现结果一致,并根据税前现金流的折现公式倒求出对应的税前折现率。代入公式:税前折现率估算结果为12.27%。6)永续期的折现率确定永续期折现率的计算公式与明确预测期相同,为12.27%。 |
预测期 | 2024年-2028年 | 结合企业经营规划测算,预测期为未来5年。 |
(7)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账面价值(1) | 对应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20,068.06 |
应分配的商誉账面价值 | 2,125.66 |
第 63 页应分配的未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应分配的未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1,962.15 | |
合计 | 24,155.87 | |
可收回金额(2)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24,500.00 |
差额(3)=(1)-(2) | -344.13 |
公司管理层认为:经测试,于2023年12月31日,并购弘润化工形成的商誉对应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大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故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怀化泰通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对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泰通)资产组(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浙联评报字[2024]第126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相关信息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2)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组成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并报表账面金额 |
固定资产 | 5,318.01 |
无形资产 | 1,924.22 |
在建工程 | 389.8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47 |
长期待摊费用 | 18.77 |
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分摊额 | 2,001.57 |
还原100%股权对应的商誉 | 2,001.57 |
全部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合计 | 9,683.90 |
(3)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方法:收益法
(4)评估假设
①一般假设
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方法通常涉及的一般假设有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资产持续经营假设。A.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均可以正常有序交易。
第 64 页
B.公开市场假设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C.资产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资产持续经营且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②特殊假设
A.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B.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C.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D.企业的管理模式、销售渠道、行业经验等与商誉相关的不可辨认资产可以持续发挥作用,其他资产可以通过更新或追加的方式延续使用。E.本次评估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未来可能发生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F.假设评估基准日后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G.怀化泰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本次评估假设怀化泰通在未来预测期延续高新企业税收政策不变,且在未来预测的研发投入符合高新企业的条件,故对于怀化泰通在未来预测期以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相关税费的预测。
H.怀化泰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现行规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假设上述加计扣除政策和比例按评估基准日规定延续。I.为了如实测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此次评估采用公平交易中企业管理能够达到的最佳的未来价格估计数(如产品销售单价采用市场销售价格)进行预计,排除企业由于内部关联交易而对资产未来现金流量产生的影响。J.未考虑遇有自然力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K.未考虑资产组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将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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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模型与基本公式
① 基本模型
考虑到商誉减值测试的一般要求,结合资产组的特点,基于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采用永续模型分段预测折现的思路,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1+?)???=1
+??+1?(1+?)
???
式中:
P: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Ri:第i年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Rn:预测期后的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详细预测期;
A:期初营运资金。
② 收益指标
资产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R=EBIT+折旧摊销-追加资本
式中:EBIT为息税前利润,其计算公式如下:
EBIT=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投资+营运资金增加额+资产扩大投资
③ 折现率
税后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折现率r:
?=??+??×(?????)+?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税前折现率:
第 66 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为了资产减值测试中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应当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由于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均以税前现金流量作为预测基础的,而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以便于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基础相一致。具体方法为以税后折现结果与前述税前现金流为基础,通过单变量求解方式,锁定税前现金流的折现结果与税后现金流折现结果一致,并根据税前现金流的折现公式倒求出对应的税前折现率:
式中:
Rai: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企业税后自由现金流量);
Ran+1:收益期的预期收益(企业税后自由现金流量);
r
a:税后折现率;
n:未来预测收益期。
④ 预测期的确定
企业管理层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收入结构、成本结构、业务类型、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及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入稳定期的因素,确定本次明确的预测期为5年,即2024年-2028年。
⑤ 收益期的确定
企业管理层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2024年-2028年各年的现金流量进行了预计,并认为企业的管理模式、销售渠道、行业经验等与商誉相关的不可辨认资产可以持续发挥作用,其他长期资产可以通过更新或追加的方式延续使用,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预期收益在2028年达到稳定并保持持续。上述财务预算得到了企业管理层批准。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第 67 页项目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永续期 |
主营业务收入 | 9,426.87 | 10,421.98 | 11,404.72 | 11,679.43 | 11,679.43 | 11,679.43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8,094.61 | 8,550.17 | 8,932.49 | 8,978.01 | 8,978.01 | 8,978.01 |
税金及附加 | 79.68 | 89.39 | 100.25 | 104.08 | 104.08 | 104.08 |
销售费用 | 377.07 | 416.88 | 456.19 | 467.18 | 467.18 | 467.18 |
管理费用 | 134.74 | 138.01 | 135.88 | 138.17 | 138.17 | 138.17 |
研发费用 | 421.36 | 459.90 | 469.09 | 478.35 | 478.35 | 478.35 |
财务费用 | - | - | - | - | - | - |
利润总额 | 319.40 | 767.63 | 1,310.82 | 1,513.65 | 1,513.65 | 1,513.65 |
加:折旧 | 594.53 | 594.53 | 594.53 | 594.53 | 594.53 | 594.53 |
摊销 | 30.57 | 27.89 | 19.84 | 19.84 | 19.84 | 19.84 |
减:营运资金增加 | 491.98 | 173.79 | 171.63 | 47.98 | - | - |
资产更新 | 25.81 | 32.97 | 32.97 | 533.98 | 533.98 | 533.98 |
税前净现金流量 | 426.71 | 1,183.28 | 1,720.60 | 1,546.06 | 1,594.04 | 1,594.04 |
折现期 | 0.50 | 1.50 | 2.50 | 3.50 | 4.50 | 5.50 |
折现系数 | 0.9388 | 0.8273 | 0.7291 | 0.6426 | 0.5663 | 0.4991 |
折现值 | 400.58 | 978.96 | 1,254.51 | 993.44 | 902.67 | 6,701.24 |
经营性资产价值 | 11,231.40 | |||||
期初营运资金 | 1,154.35 | |||||
与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 10,100.00 |
(6)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指标 | 关键参数值 | 选取的依据、合理性 |
预测期增长率 | 15.95% 10.56% 9.43% 2.41% 0.00% | 怀化泰通2021年、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9,868.41万元、7,728.78万元、8,130.15万元;2021年、2022年、223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为76.55%、-21.68%、5.19%。怀化泰通产能尚未饱和,预测期2023年~2026年持续稳定释放产能,2027年保持产量稳定,2024年收入综合增长率为15.95%、主要原因系2022年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各主要产品价格处于低位,2024年起实际销售价格有一定回升趋势,同时公司产能尚未完全释放。预测期怀化泰通产能释放和收入增长稳定,因此预测具备合理性。 |
稳定期增长率 | 0.00% | 永续期增长率:永续期业务规模按资产组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确定,不再考虑增长。Rn+1按预测期末第n年自由现金流量调整确定。 |
利润率 | 3.39% 7.37% 11.30% 11.63% 11.63% | 本次通过预测2024~2028年收入、税金及附加、成本、费用等,测算出当年利润,2024~2028年利润率在3.39%~11.63%之间。怀化泰通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利润率分别为12.56%、12.72%、-1.01%、-3.92%,怀化泰通2024~2028年利润率略低于2020、2021年平均利润率主要原因系2023年受市场大环境影响,产品销售单价持续走低,2024年初有所稳定,而主要原材料价格虽也呈下降趋势,但下降幅度较小一些,导致产品毛利减少,企业管理层参考产品当前的市场行情,对于预测期产品毛利预 |
第 68 页指标
指标 | 关键参数值 | 选取的依据、合理性 |
测较2020~2021年平均毛利率有所下调.预测期利润率较稳定且符合怀化泰通经营情况,因此预测具备合理性。 | ||
折现率 | 13.47% | 1)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年,参考《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号),无风险利率通常可以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表示,则本次评估选择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rf=2.56%。2)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A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参考上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rm=9.15%。市场风险溢价=rm-rf=9.15%-2.56%=6.59%。3)以同花顺化工原材料制造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同花顺资讯金融终端,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五年,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βu=0.9230。4)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相关资产组持有人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客户较为依赖,产品售价受上游材料价格控制,议价能力较弱,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3.00%。5)由于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均以税前现金流量作为预测基础的,而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以便于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基础相一致。具体方法为以税后折现结果与前述税前现金流为基础,通过单变量求解方式,锁定税前现金流的折现结果与税后现金流折现结果一致,并根据税前现金流的折现公式倒求出对应的税前折现率。代入公式:税前折现率估算结果为13.47%。6)永续期的折现率确定永续期折现率的计算公式与明确预测期相同,为13.47%。 |
预测期 | 2024年-2028年 | 结合企业经营规划测算,预测期为未来5年。 |
(7)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账面价值(1) | 对应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7,682.33 |
应分配的商誉账面价值 | 2,001.57 | |
应分配的未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 | |
合计 | 9,683.90 | |
可收回金额(2)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10,100.00 |
差额(3)=(1)-(2) | -416.10 |
公司管理层认为:经测试,于2023年12月31日,并购怀化泰通形成的商
第 69 页
誉对应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大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故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说明常州久日计提商誉减值及其他两家不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1)因久日新材已批准对常州久日重新进行规划及改造,基准日时点常州久日已处于停工停产状态,而弘润化工、怀化泰通预计将持续正常经营。
(2)常州久日主要产品为光引发剂1173和184,由于常州久日位于非化工园区,随着常州政府对于化工型企业生产安全环保问题愈发重视,预计生产计划难度加大。公司结合整体产能规划和产线安排拟对常州久日重新进行规划及改造,基准日时点企业已处于停工停产状态。根据公司目前规划,未来拟开展的新项目暂未有明确规划,因此不适用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测算,以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作为可收回金额。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并购常州久日形成的商誉对应的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小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商誉发生减值,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081,768.81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092,581.82元。
(3)2022年、2023年受国内外大环境影响,市场需求萎缩,弘润化工、怀化泰通两家公司的毛利率均出现不同幅度下降。管理层基于各家产品2023年及2024年初市场反馈情况,判断弘润化工、怀化泰通两家公司的产品毛利率未来将回到2022年影响之前的水平。两家公司历史年度及预测期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 | 2020年度毛利率 | 2021年度毛利率 | 2022年度毛利率 | 2023年度毛利率 | 2023年度毛利下降幅度 | 稳定预测期毛利率 |
弘润化工 | 8.93 | 13.03 | 8.29 | 3.24 | 5.05 | 12.81 |
怀化泰通 | 48.75 | 23.91 | 8.65 | 3.06 | 5.58 | 23.13 |
弘润化工的主要产品为苯甲酸,目前在生产工业品苯甲酸的基础上,新投资建设饲料级苯甲酸生产线,提高产品附加值。故预计弘润化工的产品毛利率可以回到2022年之前的水平。
怀化泰通的主要产品为二苯基氯化膦,除部分供应给合并报表内部单位外,还对外出售。市场上二苯基氯化膦供应商较少,不利因素解除后,预计产品毛利率将恢复至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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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怀化泰通、弘润化工的产品毛利率预计未来不会大幅下降,相应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未出现大幅减少,商誉未减值,故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二、是否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
1.公司定期于每年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无论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
2.公司已合理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 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因素,认定资产组。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2021年12月、2022年4月非同一控制下并购常州久日、弘润化工、怀化泰通,上述公司现金流量独立,故公司将常州久日、弘润化工、怀化泰通各自作为一个资产组,并将相关商誉分摊至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3.期末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和会计处理
公司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对常州久日、弘润化工、怀化泰通资产组(包含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常州久日商誉出现减值,故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08.18万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09.26万元,弘润化工、怀化泰通商誉未出现减值,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商誉减值的信息披露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号)的规定,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对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决策有用的所有重要信息。
综上所述,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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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问管理层对常州久日的生产线更新改造计划以及对常州久日未来的规划安排,并分析其合理性。与管理层及评估机构讨论和分析常州久日商誉减值出现的原因。
2.询问、复核常州久日、弘润化工、怀化泰通商誉减值测试的程序;获取并查阅报告期内久日新材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评估报告及其说明,复核评估方法、假设、参数、过程、结果等情况,与管理层及评估机构讨论其合理性。
3.核查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久日新材已如实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关键参数。
2.久日新材商誉减值测试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问题十:关联交易。年报显示,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久瑞生物同时存在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请公司说明:(1)久瑞生物与子公司弘润化工、怀化泰通等是否构成同业竞争;(2)同时存在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的原因、必要性、合理性,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回复:
一、久瑞生物与子公司弘润化工、怀化泰通等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久瑞生物、弘润化工、怀化泰通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主要产品 |
久瑞生物 | 从事天然产物的种植、开发和深加工 | 单宁酸、没食子酸、橙皮甙、皂素、白藜芦醇等系列产品 |
弘润化工 | 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苯甲酸及其衍生物苯甲醛、苯甲酸酯类 |
怀化泰通 | 主要从事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苯基二氯化膦、二苯基氯化膦、TPO |
如上表所述,久瑞生物、弘润化工和怀化泰通均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但具体产品和业务领域不同。
久瑞生物主要从事天然产物的种植、开发和深加工,以五倍子、塔拉、枳实、黄姜、虎杖等植物为原料进行精、深加工,开发提取单宁酸、没食子酸、橙皮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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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素、白藜芦醇等系列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化工、印染、航天和微电子等诸多领域,所属行业为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虽然久瑞生物的产品涉及苯甲酸,但仅为贸易产品,并非是主要产品,且销售量较小,2023年苯甲酸收入低于其总营业收入的4%。弘润化工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精细化工品,产品包括苯甲酸及其衍生物苯甲醛、苯甲酸酯类等,具有防腐、抑菌、调香、增塑、除锈、媒染等功效,广泛运用于食品、医药、日化、树脂、涂料以及印染等行业。所属行业为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怀化泰通主要从事专项化学用品制造,产品包括苯基二氯化膦、二苯基氯化膦、TPO、TPO-L、二苯基乙氧基膦及其它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等。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综上,久瑞生物与弘润化工、怀化泰通虽然都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但具体产品和业务领域并不相同,因此久瑞生物与弘润化工、怀化泰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同时存在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的原因、必要性、合理性,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2023年度公司向久瑞生物购买及销售的情况
1.向关联方采购
公司主体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万元) | 采购单价 (元/千克) | 从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元/千克) | 单价差异率 |
大晶信息 | 2,3,4-三羟基二苯甲酮 | 38.19 | 336.28 | 424.78 | -20.83% |
大晶信息 | 焦性没食子酸 | 11.95 | 132.74 | 168.14 | -21.05% |
合计 | 50.14 |
子公司大晶信息向久瑞生物购买焦性没食子酸(邻苯三酚)、2,3,4-三羟基二苯甲酮。焦性没食子酸、2,3,4-三羟基二苯甲酮是生产光刻胶专用光敏剂PAC的重要原材料,将为大晶信息的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的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大晶信息向久瑞生物采购价格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产品质量规格存在差异,久瑞生物产品平均价格低于其他同类供应商。
2.向关联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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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体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万元) | 销售单价 (元/千克) | 对其他客户销售单价(元/千克) | 单价差异率 |
弘润化工 | 苯甲酸 | 51.75 | 6.42 | 6.44 | -0.42% |
弘润化工 | 饲料级苯甲酸 | 531.55 | 8.65 | 8.63 | 0.27% |
合计 | 583.30 |
孙公司弘润化工向久瑞生物销售苯甲酸等相关产品,苯甲酸系久瑞生物贸易产品,弘润化工销售给久瑞生物和其他非关联方客户的价格未见不合理偏差。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与久瑞生物在产业链上存在协同及互补关系,公司与久瑞生物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公司与久瑞生物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久日合并范围内主体与久瑞生物关联交易明细表,并在年审过程中核实金额。
2.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及向管理层了解相关主体主要经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3.向管理层了解关联采购、销售的产生的原因、必要性、合理性,与非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进行对比,分析价格是否公允。
(二)核查意见
1.久瑞生物与弘润化工、怀化泰通等不构成同业竞争。
2.公司同时存在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系不同的子公司与久瑞生物互为上下游关系,因此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经分析,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与非关联第三方价格未见不合理的偏差,交易价格公允。
问题十一:关于其他会计科目。年报显示,专项储备中安全生产费本期增加1,257.56万元,本期减少872.76万元;对天津圣卓融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800万元,本年度回款情况与前期披露的偿债协议存在差异;营业外支出中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745.04万元。请公司:(1)说明安全生产费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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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依据、计算方式,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2)天津圣卓融置业有限公司未能如期还款的原因,公司拟采取的措施;(3)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的具体情况,相关损失金额的确认过程及依据。
回复:
一、说明安全生产费的计提依据、计算方式,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安全生产费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计提金额 | 使用金额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60.83 | 1,257.56 | 872.76 | 1,245.63 |
合计 | 860.83 | 1,257.56 | 872.76 | 1,245.63 |
(二)公司安全生产费的计提依据、计算方式、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5%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25%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之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
2.计提方式
山东久日、湖南久日、内蒙古久日、弘润化工、怀化泰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根据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并专项使用安全生产费。
3.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 应计提金额 | 实际计提金额 | 差异 |
100,639.26 | 1,257.56 | 1,257.56 | 0.00 |
注:营业收入为山东久日、湖南久日、内蒙古久日、弘润化工、怀化泰通单体收入合计。
如上表所述,公司已按收入金额充足计提安全生产费。
二、天津圣卓融置业有限公司未能如期还款的原因,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天津圣卓融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卓融)未能如期还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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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卓融自2020年以来受外部大环境影响,房地产行业整体市场需求不断下降,融资环境恶化,房地产成本持续提高,各房地产企业尤其是民企普遍遭受重创,遭遇楼盘销售困境,项目建设停工至今,销售停滞。
同时,圣卓融因项目回款停滞导致财务状况受到严重影响,运营不畅,资金不足而出现工程款欠付、贷款欠息等各种问题,导致危机越来越大,诉讼多发。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一直积极与圣卓融保持着沟通,圣卓融计划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推进项目进行,尽快全面复工还款。
1.持续与政府协调快速推进项目保交楼方案,推动项目尽快回款;
2.下大力气催收各项应收账款,促使资金尽快回笼;
3.争取2024年扭转公司经营形势,力求年内全面复工,尽快还款。
鉴于圣卓融的实际情况,公司(甲方)于2024年4月22日与圣卓融(乙方)签订《备忘录》,甲乙双方就乙方所欠800万元款项达成如下具体还款计划:
2024年12月31日前,乙方归还甲方400万元;
2025年6月30日前,乙方归还甲方200万元;
2025年12月31日前,乙方归还甲方200万元。
甲方鉴于乙方实际困难及欠款回收的可行性,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的欠款利息。
乙方如违反以上还款计划之约定,乙方自愿承担违约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在备忘录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公司将持续关注圣卓融的经营情况,要求圣卓融按照《备忘录》中约定的还款计划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如其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或未按《备忘录》中的约定还款,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催讨欠款,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的具体情况,相关损失金额的确认过程及依据
2023年度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的具体情况
项目 | 金额(万元) | 具体原因 |
改造拆除 | 264.02 | 山东久日三车间生产线TPO拆除,建设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管线拆卸、部分老旧设备报废。 |
改造拆除 | 124.09 | 湖南久日进行技改报废老旧设备。因市场变化,产品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因应变化对产线进行调整,拆卸过程将会形成一定损失。 |
改造拆除 | 156.86 | 怀化泰通进行技改报废老旧设备。 |
第 76 页项目
项目 | 金额(万元) | 具体原因 |
改造拆除 | 16.05 | 常州久日停产拆除设备至集团内其他公司,拆卸设备时产生损失。 |
到期报废 | 9.27 | 其他公司小额固定资产到期报废。 |
终止报废 | 174.76 | 怀化久源年产 24000 吨光引发剂项目终止,土地已被政府部门收储,在建工程均为前期投入的勘探测绘支出,已无法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故处置在建工程产生报废损失。 |
合计 | 745.04 |
处置日,按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确定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公司系化工生产企业,所购置设备具有一定的专用性,拆除后较难被其他企业所利用,因此报废后只能暂时保存于厂区内。寻找买家需要较长时间,即使找到,出售获得的收益也远低于拆卸时设备的账面价值,故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报废设备在报废日账面价值直接转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久日新材安全生产主体计提及使用安全生产费明细,按财资〔2022〕136号的相关规定重新测算应计提金额。
2.询问管理层了解圣卓融未能如期还款的原因,以及管理层为催收债权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未来拟采取的措施。
3.获取大额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明细表,检查核销审批记录及相应的附属资料,了解出现大额毁损和报废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1.久日新材以按财资〔2022〕136号的相关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与安全生产主体的营业收入匹配。
2.圣卓融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出现财务困难,故未能如期还款,公司已与圣卓融积极商讨还款办法,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收回欠款。
3.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生产线改造时,拆除的设备较难找到买家,也无法确定处置收益,故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拆除时资产的账面价值计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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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大华核字[2024]0011010785号有关核查事项说明的签字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滕忠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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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