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属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4年5月20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聘用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包含年度审计和中期审阅)为人民币2340万元(含税);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含税);聘期均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