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5年8月1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定了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1221664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47%)中的423700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7%)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用于向该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2005年7月29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5年7月26至2006年1月26止。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日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权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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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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