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0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和回复。截至目前,公司已将回复内容提交深交所审查,正根据深交所审查意见补充完善中,待深交所审查通过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经与深交所沟通,公司预计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将延期至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