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肃州路2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1,846,97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7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全体董事推选董事吴晓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玉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51,754,277 | 99.94 | 92,700 | 0.06 | 0 | 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由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斌、冯玲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