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汝城水电”)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电国际”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9153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8%,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截至本公告日,汝城水电所持郴电国际股份累计被冻结14446487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5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0%。
3、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2024年5月23日,公司收到股东汝城水电来函,湖南湘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汝城水电银行存款82870195.3元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根据2024年3月20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湘0111民初3377号《民事裁定书》和(2024)湘0111民初3377号《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汝城水电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导致汝城水电所持郴电国际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终止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14446487 | 49.55 | 3.90 | 否 | 2024年4月17日 | 2027年4月16 日 | 湖南湘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因涉诉案件而被司法冻结 |
(二)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29153971 | 7.88 | 14446487 | 49.55 | 3.90 |
二、 本次股份冻结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为汝城水电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和《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