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采用书面签署方式,全体董事签字后通过。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2日以即时通讯形式发出,会议议案表决单及决议最后签署日为2024年5月24日。
2.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员工激励体系,帮助员工减轻购房时的压力,实现员工安居乐业,吸引和留住公司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购房借款。该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