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6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为:万芳女士、王彦颖女士、叶婷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51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办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