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楚江新材:关于增加2024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5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2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防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进而实现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铜、锌、螺纹钢、热卷、锡等金属期货和期权品种。

3、交易方式:通过合法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国内及国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铜等金属期货、期权合约。

4、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及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本次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事项不涉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公司将遵循稳健原则,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现有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铜、锌、螺纹钢、热卷、锡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对应品种,套期保值交易方式为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铜、锌、螺纹钢、热卷、锡等商品期货、期权合约,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4)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增加2024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原因及内容

随着公司营业规模增长,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进口铜材料采购需求增加,为规避进口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增加通过合法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国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铜等金属期货、期权合约的交易方式。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与前次保持一致,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调整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防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进而实现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铜、锌、螺纹钢、热卷、锡等金属期货和期权品种。

2、交易方式:通过合法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国内及国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铜等金属期货、期权合约。

3、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4、交易期限: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资金来源: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防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由于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而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期货头寸,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时机与恰当的保值数量比例,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交易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期权合约,以达到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时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做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过大而市场反转时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同时加强资金管理

的内部控制,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公司将按照《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授权、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有效识别内部控制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理措施。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6、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单方面违约给公司造成损失。届时公司将提前与期货交易所沟通,确定交割情况,如交易对方违约则按期货交易所交割实施细则进行索赔。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式,调整后的交易方式为:通过

合法交易场所及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国内及国外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铜等金属期货、期权合约。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2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事项。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及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本次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事项不涉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