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会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于会娟、王勇。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目的,以2024年度经营目标为依据,遵循了谨慎原则进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