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6,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的股东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8月27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计不超过264,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20%)。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有公司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600,000 | 5.00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三)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大宗交易 | 264,000 | 0.20% |
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8月27日)。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 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等相关规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拟减持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