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由0.189元(含税)调整为0.18870元(含税)。
? 调整原因:自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普云”)因实施股份回购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导致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 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3月31日为1,873,373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9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406,879.86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5%;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5,031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9,975,528.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2,382,408.62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39%。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 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1,873,373股调整为1,770,735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65,747,505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89元(含税)调整为
0.18870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数)=12,406,879.86÷(67,518,240-1,770,735)≈0.18870元(含税,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5位)。
2.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数)=0.18870×(67,518,240-1,770,735)=12,406,554.19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1887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利润分配总额为12,406,554.19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