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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3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及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菱”)出具的《关于持有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比例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因香港东菱减持公司股份、东菱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及新宝股份注销回购的股份使东菱集团及香港东菱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等综合原因,导致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东菱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1月13日披露后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合计持有的新宝股份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关于大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号),香港东菱计划在其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20年8月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20年8月8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0股,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50%,不超过其当时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9.8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在上述减持计划执行期间,因香港东菱减持公司股份及其他持股变动原因,

东菱集团及香港东菱合计持股比例减少5%,已于2021年1月13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香港东菱于2021年1月28日继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5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6%。至此,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相关减持情况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28号),东菱集团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4月28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菱集团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7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795,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70%,增持金额累计99,996,616.19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东菱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相关增持情况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3、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48号),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8日,本次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47,200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79,989,646.17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847,2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26,727,780股减少至821,880,580股。东菱集团及香港东菱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被动增加0.38%。相关回购、注销股份情况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4、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对2021年回购的股份中剩余未使用的3,734,800

股的用途,由原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734,8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21,880,580股减少至818,145,780股。东菱集团及香港东菱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被动增加0.29%。相关回购、注销股份情况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银城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17-19号帝后广场11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024年5月22日
股票 简称新宝股份股票代码002705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 (合计结果为增加)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变动比例 (按变动时股本计算)
A股减持135.00万股减持0.16%
A股增持579.50万股增持0.70%
A股持股数不变被动增加0.38%
A股持股数不变被动增加0.29%
合 计/增加1.2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34,513.9941.7535,093.4942.89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18,516.6822.4018,381.6822.47
合计持有股份53,030.6764.1553,475.1765.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030.6764.1553,475.1765.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1、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收到公司大股东香港东菱出具的《新宝股份股票买卖计划告知函》,香港东菱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20年8月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20年8月8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0股,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50%,不超过其当时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9.8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香港东菱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月28日期间(窗口期无减持)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9,996,900股,占公司减持计划制定时公司总股本的2.50%。至此,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香港东菱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东菱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东菱集团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4月28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 东菱集团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7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795,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70%,增持金额累计99,996,616.19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东菱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东菱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东菱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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