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琏升科技股票代码:300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春燕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低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5月23日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 ………………………………………………………………………. 02目录 ………………………………………………………………………. 03释义 ………………………………………………………………………. 0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05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06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07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09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附表 ……………………………………………………………….……… 14
释义
本报告书 | 指 |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上市公司、琏升科技 | 指 |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梁春燕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在减持计划期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4,110,800股,导致其持有琏升科技股份的比例降低至5%以下 |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如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梁春燕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5107021974******** |
住所 | 成都市高新区******** |
通讯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股东梁春燕女士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56,98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执行上述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也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梁春燕 | 22,395,700 | 6.124085% | 18,284,900 | 4.999991%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梁春燕 | |||
权益变动日期 | 2022年12月26日、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5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9日及2024年5月22日 |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减持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股份种类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2月26日 | 440,100 | 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8月14日 | 75,600 | 0.02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8月15日 | 541,500 | 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2023年8月15日 | 1,500,000 | 0.41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5月7日 | 204,600 | 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5月9日 | 340,800 | 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5月22日 | 1,008,200 | 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合计 | / | 4,110,800 | 1.12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前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广大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
梁春燕2024年5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
梁春燕2024年5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 名称 |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甲东路66号 | |
股票简称 | 琏升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05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梁春燕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 | 成都市高新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不变,但表决权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 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2,395,700股 持股比例:6.12408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数量:4,110,800股 本次权益变动比例:1.12409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形: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8,284,900股 持股比例:4.999991%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12月26日、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5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9日及2024年5月22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 是□ 否√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执行上述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也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适用□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
梁春燕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