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185起案件诉讼金额53,981,600.248元(原为98,749,567.889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所有案件已全部判决,判决金额合计32,261,891.890元(不含诉讼费);公司已履行完毕全部判决金额。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对当期经营的影响较小,预计对以后期间将不再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诉讼案件的整体情况
2020年6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认定公司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详见公告2020-018、2020-041)
截止目前合计460名自然人和1家公司(185起案件)均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3,981,600.248 元(原为98,749,567.889 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判决金额合计32,261,891.890 元(不含诉讼费)。185起案件均已生效,公司已履行完毕全部判决金额。另公司已承担185起案件诉讼费500,339.54 元。
该诉讼事项已披露临时公告2022-003、2023-033。
二、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赔付完毕全部判决金额,本事项对公司当期经营的影响较小,预期对以后期间经营将不再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