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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威生物: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并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0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并调整第二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秦正余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秦正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柏龄先生因身体原因需要治疗和休养,或将影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因此提出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李柏龄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柏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李柏龄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柏龄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为止。

李柏龄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柏龄先生在任期间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要求,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秦正余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秦正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秦正余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李柏龄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审计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选举秦正余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秦正余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赵倩女士、谢宁先生。

上述调整将在秦正余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李柏龄先生需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4日

附件:秦正余先生简历

秦正余先生,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上海领军人才。1985年7月至1995年9月任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建筑经济管理系教师;1998年2月至1999年5月任金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1999年6月至2005年6月任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6月至今任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0063.SH)、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16.SZ)、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236.SZ)、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2028.SZ)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格威特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正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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