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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关于正丹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4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债券代码:123106 债券简称:正丹转债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丹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丹转债”赎回价格:100.3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1.5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年5月16日

3、停止交易日:2024年6月4日

4、停止转股日:2024年6月7日

5、赎回登记日:2024年6月6日

6、赎回日:2024年6月7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6月13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年6月17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正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正丹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正丹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6月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丹转债”,将按照100.3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正丹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正丹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40元/股)的130%(即9.62元/股),已触发《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正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正丹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9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2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2,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4月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丹转债”,债券代码“12310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30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9月3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3月23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5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021年6月25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正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52元/股调整为7.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 6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2022年5月16日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正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50元/股调整为7.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 5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正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2023年7月26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正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45元/股调整为7.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正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 “正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正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

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触发情况

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40元/股)的130%(即9.62元/股),已满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丹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1元/张。计算过程如下: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其中: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50%);

t:指计息天数,即从本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3月2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4年6月7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75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50%×75/365=0.31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1=100.31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6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正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正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丹转债”自2024年6月4日起停止交易。

3、“正丹转债”自2024年6月7日起停止转股。

4、2024年6月7日为“正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6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正丹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正丹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4年6月1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6月17日为赎回款到达“正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丹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5楼

联系电话:0511-88059006

联系邮箱:stock@zhengdanchem.com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正丹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丹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正丹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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