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2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完成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已达1%且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并且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截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589,2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88%,最高成交价为13.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50,290.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502,240股。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首次实施回购的次日、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进展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5月22日。截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589,2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88%,最高成交价为13.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50,290.8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等相关内容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589,24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前 | 变动情况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回购股份 (股) | 期权行权(股)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38,282,623 | 18.40% | +7,589,240 | 0 | 145,871,863 | 19.39%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13,356,774 | 81.60% | -7,589,240 | +655,391 | 606,422,925 | 80.61% |
三、总股本 | 751,639,397 | 100.00% | 0 | +655,391 | 752,294,788 | 100.00% |
注:本次回购前总股本为公司披露本次回购方案前一交易日总股本,公司披露本次回购方案至回购完成期间,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使公司总股本增加655,391股。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