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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电器: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4-036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86,376,438.80元/156,855,099股=1.1882077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收盘价-1.1882077元/股。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41,400股后的155,313,6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38佛山市兆峰投资有限公司
200*****479施明泰
300*****472龙少柔
408*****383永新县吉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1*****935龙少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86,376,438.80元/156,855,099股=1.1882077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收盘价-1.1882077元/股。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股东佛山市兆峰投资有限公司、永新县吉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少宏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即34.25元/股。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1.84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作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75.00元/股调整为73.81元/股,自2024年5月3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4.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小熊转债”转股价格将由54.41元/股调整为53.22元/股,从2024年5月30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小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七、咨询机构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3号咨询联系人:刘奎、郑文韬咨询电话:0757-29390865 传真电话:0757-23663298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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