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4-02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22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神湾镇桂竹路1号江龙船艇科技园研发楼一楼6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晏志清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4,768,9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7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4,747,97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6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77,667,996 股,其中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348,581 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股东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73,319,415 股。)
2、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人员以腾讯会议方式出席。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夏刚、晏志清、龚重英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03,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夏刚、晏志清、龚重英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03,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4.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50,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1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