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独立董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全资孙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将《关于全资孙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壮加应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开雄、蔡建生、应香凝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