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5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3056 | 德邦股份 | 2024/5/30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单独持有66.50%股份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5月2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胡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2)《关于选举陈岩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3)《关于选举吴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4)《关于选举黄华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潘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关于选举陈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3)《关于选举李学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江卫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3.02)《关于选举王广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5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 |
8 | 《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9.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4)人 |
9.01 | 《关于选举胡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9.02 | 《关于选举陈岩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9.03 | 《关于选举吴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9.04 | 《关于选举黄华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案》 | ||
10.01 | 《关于选举潘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02 | 《关于选举陈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03 | 《关于选举李学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11.01 | 《关于选举江卫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11.02 | 《关于选举王广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注:第10项议案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相关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9.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9.01 | 《关于选举胡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9.02 | 《关于选举陈岩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9.03 | 《关于选举吴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9.04 | 《关于选举黄华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01 | 《关于选举潘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02 | 《关于选举陈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3 | 《关于选举李学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11.01 | 《关于选举江卫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11.02 | 《关于选举王广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5)人 | |||
4.01 | 例:陈×× | - | |||
4.02 | 例:赵×× |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5.01 | 例:张×× | - | |||
5.02 | 例:王×× | - | |||
5.03 | 例:杨×× |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
6.01 | 例:李×× | - | |||
6.02 | 例:陈×× | - | |||
6.03 | 例:黄××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