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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箭科技: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3

第二条本规划的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配。

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第四条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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