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5证券代码:400088 证券简称:美都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德清大道 299 号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徐国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75,806,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2人,董事沈水法先生、陈新胜先生、刘文西女士因公务原因缺席(如适用);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75,806,0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975,806,01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苏杭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青、吴潮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