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于对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0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5月22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问询函中指出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核查、落实和回复。为了确保本次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延期五个交易日于2024年5月29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