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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833533

公告编号: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2023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2023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DF20231031002),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及相关申报稿。

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北交所下发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2023年12月8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延期回复的申请》。

2023年12月14日,公司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首轮问询回复相关材料。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查的申请》,并于2023年12月27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2024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4年5月15日,公司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第二轮问询回复的相关材料。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并于2024年5月22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一、中止审核的原因

2024年5月21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中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查的申请》。鉴于公司(2023)苏 05 民初 1652 号民事诉讼案件(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2024-006)),该案件目前延期开庭,后续开庭时间暂未明确。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或者注册程序的中止、终止等情形参照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人、保荐人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北交所或者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或者中国证监会应当中止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

(四)发行人及保荐人主动要求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理由

正当且经北交所或者中国证监会同意;……”根据相关规定,特向北交所申请中止审核。

北交所已根据相关规定中止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向北交所申请恢复审查。

二、中止审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

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该事项,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申请恢复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北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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