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4-3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2 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董世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选举段伟林先生、马艳娇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三、其他说明
上述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董世豪先生:1971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曾先后在黄冈市制药厂销售科、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本公司销售部工作以及湖北安莱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担任武汉安珀贸易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世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6,53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段伟林先生:197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曾先后任北京六采国际食品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厂财务科科长;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北京金菱一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经理;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段伟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马艳娇女士:1989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2013年进入本公司并先后担任公司质量管理部环氧乙烷质量班长、牛磺酸事业部安全管理员,现任公司安环部主管。
马艳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