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吴玉熙先生主持,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鉴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同意提名董世豪先生(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2 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世豪先生:1971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曾先后在黄冈市制药厂销售科、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本公司销售部工作以及湖北安莱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担任武汉安珀贸易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副总经理。
董世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6,53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