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黑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收到控股 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转来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 委员会《关于同意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 的批复》(黑国资产【2012】313号),原则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方案(详见2012年12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黑龙江交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原则同意本公司第 一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以2.3亿元现金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 行全部股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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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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