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0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2024年5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锦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其中,刘丽杰、王天敬、陆元昌、刘雪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的议案》;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董事吕锦程、刘丽杰、王天敬回避表决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与中国林业集团福建福人源木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年薪及专项奖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本次兑现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年薪及专项奖励共计122万元。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