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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3/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03/04~2024/06/03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4.70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1,168,341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73%
实际回购金额22,597,369.09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8.46元/股~22.07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4.7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2024年3月4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19,9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具体内容请详见已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截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68,3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07元/股,最低价为18.4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2,597,369.0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回购方案的要求。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1,986,37776.24121,088,22375.6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8,013,62323.2638,911,77724.32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168,3410.73
股份总数160,000,000100.00160,000,000100.00

注:上述表格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在回购前和回购后的变化系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届满,股份数量为898,154股,于2024年3月25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详见已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168,341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本公告后3年内

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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