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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而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及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或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郑玉芳女士、刘国勇先生、乐君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回避,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公司本次追加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需求以及战略部署,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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