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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泰: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ST中泰 公告编号:2024-054债券代码:148216 债券简称:23新化01债券代码:148437 债券简称:23新化K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辰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九)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13,138,27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39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3人,代表3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73,055,2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847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0,083,0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47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427,1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08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964,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7%;反对2,126,6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5%;弃权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53,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21%;反对2,126,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27%;弃权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二)会议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547,5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4%;反对1,874,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5%;弃权7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36,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85%;反对1,874,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7%;弃权7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8%。

(三)会议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551,5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9%;反对1,539,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3%;弃权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40,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98%;反对1,539,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49%;弃权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53%。

(四)会议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551,5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9%;反对1,527,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弃权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840,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898%;反对1,527,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05%;弃权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五)会议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752,5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68%;反对12,373,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7%;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41,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415%;反对12,373,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340%;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六)会议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440,4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2%;反对2,028,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5%;弃权6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29,3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18%;反对2,028,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47%;弃权6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3535%。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811,216,5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7%;反对1,862,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1%;弃权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05,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20%;反对1,862,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2%;弃权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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