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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磁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按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8,594,718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6,578,415.40元,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预计共计转增35,437,887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24,032,60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议案所涉及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10股转增4股)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594,7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8,594,71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4,032,60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677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8*****001天津联盈丰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8*****806宁波天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天雍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094企巢天风(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股)股数(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60,563,44168.3624,225,37684,788,81768.36
无限售条件股份28,031,27731.6411,212,51139,243,78831.64
总股本88,594,71810035,437,887124,032,6051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124,032,605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3881元。

2、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但转让前后股票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除外。若中科磁业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的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

咨询电话:0579-86099583

咨询联系人:史海卫

邮箱:zkcydmb@dymagnet.com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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