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15: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吉争雄先生、朱桂龙先生、肖胜方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五)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华南煤炭交易中心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30,459.29万元(以最终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准)。本次交易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尚需广州市国资监管机构审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