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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吴明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应小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秀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经审查,吴明厅先生、应小勇先生、徐秀兰女士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审查,徐秀兰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徐秀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57825832

传真:021-37008859

邮箱:300126@china-ken.com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明厅: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89年-1992年在永康微型电机厂从事销售工作,1992年-1996年在江南电动工具厂负责销售工作,1996年-1998年任永康市博大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8年起担任浙江博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起担任锐奇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起任锐奇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吴明厅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锐境达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擎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五金交电化工商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动工具分会副理事长。

吴明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000,000股,持股比例为27.09%(按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通过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3,072,128股,持股比例为14.41%(按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合计持股124,072,128股,合计持股比例为41.50%(按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先生与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应媛琳女士、吴晓依女士、吴晓婷女士、应业火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3.61%(按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应小勇: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8年11月历任锐奇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加工部经理、生产副总,2008年11月起任锐奇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应小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徐秀兰: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8月起就职于锐奇股份任董事会秘书助理,2012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2-3-210),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任锐奇股份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2月起任锐奇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徐秀兰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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