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4年5月17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表决结果: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高瑞投反对票,未说明反对原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
公告编号:2024-087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8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