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4-07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8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7,403,6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217,256股的
26.71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5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2,798,3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217,256股的7.6682%。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40,201,9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217,256股的34.3785%。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外的其他股东)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3,173,5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62,217,256股的7.688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曾玓先生、刘杰先生、肖光昱先生、项海标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629,180,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63%;反对7,859,0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4,954,4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970%;反对7,859,0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曾玓先生、刘杰先生、肖光昱先生、项海标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629,213,0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14%;反对7,826,6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4,98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97%;反对7,826,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做出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备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应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需要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曾玓先生、刘杰先生、肖光昱先生、项海标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629,199,7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93%;反对7,839,9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4,973,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04%;反对7,839,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620,104,6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08%;反对16,677,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0%;弃权3,420,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3,076,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629%;反对16,677,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83%;弃权3,420,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茜律师、冯沛波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程序、内容、提案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