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拟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之日起,所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