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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裕科技:关于震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债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2、本次调整前震裕转债的转股价格为:54.58元/股

3、本次调整后震裕转债的转股价格为:54.54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5月28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5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19,5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11月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震裕转债”,债券代码“1232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发行的“震裕转债”自2024年4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61.57元/股。

二、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以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发布《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同意公司向下修正“震裕转债”的转股价格。震裕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61.57元/股调整为54.5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4日起生效。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以及《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四、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178,425股后的100,605,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39996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426,594.7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178,42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公司按照当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当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10股=4,426,594.72元/102,783,765股*10股≈ 0.430670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即以0.430670元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折算每股现金股利为0.0430670元。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震裕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0=54.58元/股,D=0.0430670元/股;P1=P0-D=54.58-0.0430670=54.54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2位)。震裕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目前的54.58元/股调整为54.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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