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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新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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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8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18,606,7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860,677.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合计转增95,582,031股,转增后股本为414,188,803股(上述转增股数及转增后股本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要求舍尾处理所得)。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8,606,7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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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18,606,77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14,188,803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4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551王仁鸿
202*****695张生
308*****432山东瑞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431山东尚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2*****500任光雷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2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本次变更前股数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本次变更后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股数(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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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34,434,70442.19%40,330,411174,765,11542.1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84,172,06857.81%55,251,620239,423,68857.81%
三、股份总数318,606,772100.00%95,582,031414,188,803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后,按新股本414,188,803股摊薄计算,202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1元。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王仁鸿、股东山东瑞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山东尚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上述承诺期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4.58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沙大街35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王越

咨询电话:181-0535-5848

十、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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