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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铁应急:关于董事兼财务总监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财务总监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应急”)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张伟丽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在窗口期买入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张伟丽女士因操作失误于2024年2月1日买入公司股票3,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张伟丽女士本次增持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姓名职务交易日期交易类别买卖数量(股)
张伟丽财务总监/董事2024年2月1日买入3,000

公司控股股东胡丹锋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恒升”)、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黄蜂控股”)、黄建新与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产投”)于2024年5月21日签署了《海南海控与胡丹锋、华铁恒升、大黄蜂控股、黄建新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胡丹锋、华铁恒升、大黄蜂控股、黄建新以7.258元/股的价格向海控产投协议转让公司合计275,134,136股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海控产投将持有公司14.01%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

张伟丽女士本次增持公司股票3,000股处于重大事件窗口期,违反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

经核查,上述股票交易系张伟丽女士操作失误导致,且增持股份数量、金额均较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华铁应急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本次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及处理措施

1、张伟丽女士对本次违规行为进行了反思,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歉:

本人于2024年2月1日误操作买入华铁应急股票3,000股,该行为并非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本人已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并深表自责,承诺将本次交易产生的收益全部上缴至公司,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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