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
荣安地产;证券代码:000517)股票于2024年5月17日、5月20日、5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沟通,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外部经营环境方面:2024年4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
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上述政策调整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且未向除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第三方提供过公司未公开的业绩信息。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