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国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陈国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接替林连兴先生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陈国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陈国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原独立董事林连兴先生于2024年5月21日正式辞任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林连兴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成员(调整前) | 成员(调整后) |
审计委员会 | 杨艳波(主任委员)、林连兴、李政宏 | 杨艳波(主任委员)、陈国军、李易庭 |
提名委员会 | 林连兴(主任委员)、张陆洋、李政宏 | 陈国军(主任委员)、张陆洋、李政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陆洋(主任委员)、林连兴、李政宏 | 张陆洋(主任委员)、陈国军、李政宏 |
战略委员会 | 李政宏(主任委员)、李易庭、林连兴 | 李政宏(主任委员)、李易庭、陈国军 |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易庭先生的任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国军先生的任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